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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游

信息来源: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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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1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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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游(1125~1210),字务观,号放翁,南宋越州山阴人。祖佃,官至尚书左丞。父宰,京西路转运副使。生于父进京觐见途中,因名游。幼年便逢金兵入侵,襁褓时即在父母怀抱中逃难,9岁随父回乡。目睹父辈忧愤国事、议论时政“裂眦嚼齿”或“悲愤出涕”之情景。十二岁能诗文,18岁从江西派诗人曾畿学诗,弱冠已有诗名。绍兴二十三年(1153)应礼部试,主考擢为第一,秦桧怒孙秦埙名在陆游下,诬贬考官,黜陆游。

  绍兴二十八年,秦桧死,才出任福州宁德主簿。三十一年迁大理寺司直兼宗正簿,因直言谏争,主张抗战而罢职还乡。孝宗即位,赐进士出身,除枢密院编修官兼编类圣政所检讨官,因力主“亲贤远佞”和“出兵抗金”,为当权者厌恶,被外放,除左通直郎通判镇江、隆兴府。乾道二年(1166),以“交结台谏,鼓唱是非,力说张浚用兵”而免职。五年,复任夔州(今奉节)通判。后为四川宣抚使王炎幕宾,协助王炎抗金。不久,又任职于蜀州、嘉州、荣州(今崇庆、东山、自贡),继在四川置制使范成大幕任参议官。因唱和饮宴,时人讥其颓放,不拘礼法,乃自号“放翁”。淳熙五年(1178)春东归,任福建路提举常平盐茶公事。六年秋,提举江南西路常平茶盐公事。次年,江西灾荒,陆游急于救灾,未经朝廷同意即开义仓赈济,以“擅权”罪罢官。淳熙十三年,起用为朝清大夫知严州,绍熙元年(1190)奉召回京任礼部郎中兼实录院检讨官,编修《高宗实录》。同年,以“嘲咏风月”罪被斥归。嘉泰二年(1202),以孝宗、光宗两朝实录及三朝史未就,诏游权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三年,书成,遂升宝谟阁待制,致仕。嘉定二年十二月廿九日(公元为1210)卒,年八十五。临终留“示儿诗”:“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毋忘告乃翁”,反映其爱国、爱民之崇高精神。生平作诗万余首,现存9300多首,其中近5000首为爱国、爱乡之作。《剑南诗稿》、《渭南文集》、《老学庵笔记》等,是我国文学宝库中之璀璨明珠。《南唐书》也堪称史学佳品。存于北京故宫博物院之《苦寒帖》等五帖墨迹,更弥足珍贵。

  现在绍兴尚存吼山、三山故里遗址。城内之“沈园”经1987年重建后,辟为陆游纪念馆,列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宋史》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