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土资拍告字[2016]10号

发布时间:2017-01-0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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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柯桥区土资拍告字[2016]10

TG201603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乡规划,经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决定委托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柯桥城区G-08地块、柯桥城区G-07地块、平水镇2016-019号地块、兰亭镇娄宫1号地块、柯桥城区G-22地块等伍(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拍卖

起叫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地

柯桥城区

G-08地块

华舍街道张溇村,东至坯布市场,南至华齐路,西至笛扬路,北临三江大河

45016

商业设施用地B1\商务设施用地B2兼居住用地R2

2.0

-2.3

≤45%

≥20%

40年

70年

10660.744

3198

柯桥城区

G-07地块

华舍街道张溇村,东至笛扬路,南至华齐路,西临三江大河,北至110KV华齐输变电站

18252

商业设施用地B1\商务设施用地B2兼居住用地R2

2.5

-2.7

≤50%

≥15%

40年

70年

4599.504

1380

平水镇2016-019号地块

平水镇,东至山体,南至山体,西至会稽苑,北至会稽苑

2020

文化设施用地A2

0.5

-0.8

30%

-50%

≥15%

40年

213.7160

43

兰亭镇娄宫

1号地块

兰亭镇娄宫村,东至绍大线,南至娄中路,西至娄宫江,北至娄宫安置小区

22453

居住用地R2可兼容商业用地B1

1.5-

1.8

30%-

45%

≥20%

70年40年

4381

880

柯桥城区

G-22地块

华舍街道,东至笛扬路,南至绸缎路,西至管墅直江,北至华舍路

13651

商业设施用地B1

1.0

-1.4

35%

-45%

≥5%

40年

5140

1030

◆成交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柯桥城区G-08地块地下室建筑面积控制在90000㎡以内,该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允许其中一层地下室用于经营服务业,该部分建筑面积控制在40000㎡以内;该地块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40000㎡以内;该地块需配建不少于10000㎡的业态为影院及配套设施的地上商业建筑,其产权不得分割销售。该地块所有商业建筑内部平面布局不得设置为专业市场。

◆柯桥城区G-07地块地下室建筑面积控制在35000㎡以内,该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允许其中一层地下室用于经营服务业,该部分建筑面积控制在15000㎡以内;该地块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20000㎡以内;该地块需配建不少于10000㎡的业态为运动休闲和娱乐康体设施的地上商业建筑,其产权不得分割销售。该地块所有商业建筑内部平面布局不得设置为专业市场。

◆若G-08地块、G-07地块由同一竞得人竞得并统一开发建设,则规划控制指标允许统筹。允许G-08地块和G-07地块的建筑之间建设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该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柯桥城区G-08地块、柯桥城区G-07地块的竞买人均在竞得土地后一周内与华舍街道签订项目履约协议,并分别缴纳履约保证金500万元[上述两地块不得分割销售的商业建筑在业态到位和按期开业后退还(不计息)],商业部分施工到地下室±0.0后,住宅部分才可以发放预售证,不得分割销售的商业建筑应在土地竞得后36个月内全部开业。

◆平水镇2016-019号地块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建筑面积可纳入容积率控制指标。地下室建筑面积控制在1500平方米以内,仅作为地下停车、人防等配套使用。

◆兰亭镇娄宫1号地块地下室建筑面积控制在20000平方米以内,可作停车场(库)及附属设施用房使用,不得改作商业、居住等其它功能建设使用,不计容积率;地块内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0500平方米,其中A区商业沿娄中路布置,建筑面积不超过3500平方米;B区仅能布置商业建筑,其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7000平方米,其中地块内所建农贸市场按浙江省三星级农贸市场规范标准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兰亭镇娄宫1号地块竞得者负责将现状网柜改建成开关站及其现状进出线改线工程,经电力部门估算为510万。改建后的开关站作为周边地块及该地块的电力配套设施,改造有关工程费用列入地块开发成本。根据电力部门验收标准意见,在地块实际开发建设中,若该工程决算超过估算,超过部门费用由兰亭镇人民政府承担,若估算超过决算,则竞得者需将超过部分费用缴入兰亭镇财政账户。工程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电力部门。

◆柯桥城区G-22地块地下室建筑面积控制在7000-11000㎡以内,仅作为地下停车、人防等配套使用,该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该项目地面首层需布置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的大空间布局形式的农贸市场,其产权不得分割,并按四星级标准配置;农贸市场布置在地块南侧。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分别向华舍街道办事处、平水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兰亭镇人民政府、柯桥区中心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土地开发程度,各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分别向绍兴市规划局柯桥区分局、平水新城规划所和兰亭镇规划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条件的有关情况。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本区无故拖欠出让金或竞得后不按时开工建设的除外),申请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若二个以上竞买人联合竞买的,则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竞买资格),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

如竞买人不是注册在本区的房地产公司,须于竞得后60天内在绍兴市柯桥区内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开发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16日至2017123(工作日)到柯桥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523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123,到柯桥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523室)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及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123日下午4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124日上午930在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交易大厅举办。

七、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需提交的有效证件、材料及保证金

1、竞买申请书;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委托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请使用即时支付的银行汇票);

7、独立申请的还应持《独立竞买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8、联合申请的还应持《联合竞买协议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9、地块竞买承诺书;

10、其它有关材料。

八、保证金

上述地块的竞买人须在2017123日下午4前报名,同时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入银行账户为准)。如竞买人成交后无违约情形的,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后退还(不计息),如有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签订后,受让人有违约情形的,定金不予返还,并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时限

1、柯桥城区G-08地块、柯桥城区G-07地块、兰亭镇娄宫1号地块等叁(幅)地块的竞得人均须在成交后30天内支付出让价款的50%(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成交后3个月内付清。

2、平水镇2016-019号地块的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出让价款(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

3、柯桥城区G-22地块的竞得人须在成交后30天内支付出让价款的50%(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2017年7月31日前付清。

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详见《竞买须知》)。

竞得人不按期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出让人将对竞得人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对竞得人不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之内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无故拖欠土地出让金等严重违约的,出让人可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十、土地利用现状等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告知。

十一、对本次拍卖报名竞买人不足3人的地块,则该地块自2017123日下午4起转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抵作挂牌公告时间,拍卖起叫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1728日下午4前按本公告第七点要求到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也应持原《竞买资格确认书》重新办理挂牌竞买手续。挂牌活动其他要求及规定,参照本公告中对拍卖活动的有关要求及规定执行,挂牌成交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时限要求按拍卖转挂牌的时间相应顺延。

挂牌截止时间为2017210(星期五)下午4时整,在挂牌期限截止时间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定于2017210(星期五)下午4时整进行现场竞价。

十二、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柯桥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523室)

联系电话:0575—84138505 0575—85678685

联 系 人:严先生、谢先生

开户单位: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 201000034808043

十三、本公告在《浙江日报》、《绍兴日报》、《柯桥日报》、绍兴市电视台、绍兴市柯桥区广播电视总台、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中国地产投资网、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网(www.sxtd.gov.cn)、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xxztb.gov.cn)等媒体发布。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