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5 10:03

信息来源:柯桥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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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1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5-84560516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钱月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滨海工业区镜海嘉苑71幢302室

绍房权证滨海字第03146号/绍兴县国用(13-67-0-73)第89729号

 

孟玉萍 钱佳琪 钱志芳 寿水云

 登记机构: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