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5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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虢丽萍:
本委已依法受理你诉绍兴市腾莱家纺有限公司工资争议一案[案号为浙绍柯桥劳人仲案(2025)2930号]。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浙绍柯桥劳人仲案(2025) 2930号仲裁决定书。决定内容为:视为申请人虢丽萍撤回仲裁申请。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兴越路1718号)领取仲裁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绍兴市柯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O二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