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6210025822512/2026-1010546541
审计
区审计局
2026-04-3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6-04-30 15:20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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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等的规定,经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绍兴市柯桥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5月11日起,对相关单位在柯桥区“智慧投审”系统中备案项目的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业务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审计范围为2025年至2026年在“智慧投审”系统备案中选取的结算工程,重大事项或问题将追溯相关年度。本次审计主要是对绍兴市柯桥区2026年度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审计对象为参与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查和管理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国有企业单位。必要时延伸审计其他有关部门或工程结算参审单位,及相关设计、施工、监理、供货、造价咨询等单位。
二、审计时间
2026年5月11日起。
三、举报电话
84126506 电子邮箱:weixin_sjj@126.com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绍兴市柯桥区审计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