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医疗保障局柯桥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 11330621MB1733652G/2025-809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柯桥区医保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07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码: |
11330621MB1733652G/2025-80933
医保类-
柯桥区医保分局
2025-08-0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07 11:53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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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文件的背景和依据
(一)背景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制定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或者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对其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或者及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文件制定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适时启动文件清理。
(二)依据
本文件制定的主要依据是《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22〕5号)。
二、清理结果
本次清理范围为截至2025年5月26日现行有效的我局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文件起草实施部门提出的清理建议及理由,经审核后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继续有效的文件为2件,主要是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不抵触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适应,并在规范性文件实施有效期内的。停止执行的文件为2件,此类文件的内容或已被新出台的文件所替代,或已过适用期,或规定的阶段性工作已完成,实际上已经失效的。
三、适用范围及施行时间
本通知适用于柯桥区行政区域。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绍兴市医疗保障局柯桥分局
解读人员:马国勇(绍兴市医疗保障局柯桥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575-841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