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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2025年度第五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择房细则

发布时间:2025-06-20 15:02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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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柯桥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细则》(绍柯建〔2024〕75 号)文件精神,2025年度第4户就业大学毕业生保障性租赁住房准租对象予以列为择房对象。经研究,决定按下列细则开展择房工作。

一、房源范围

本次第五批共推出5套房源,2套位于翰泽苑,3套位于亲馨家园具体房源信息详见附件。

二、择房要求

列入择房范围的4户对象,须凭本人身份证参加择房;如委托择房的,应持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参加择房。

三、择房顺序

每个批次内按下列顺序:

1、按创业创新人员、就业大学毕业生的顺序进行分类;

(1)学历高的优先;

(2)在柯桥区工作年限长的优先(以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时间为准);

(3)已婚的优先;

(4)非本区户籍的优先;

(5)年龄大的优先。

2、如按上述条件排序后有并列的,采取抽签方式决定先后。

四、择房时间:

2025625日(星期)上午9:00

五、择房地点

公共服务大楼(纺都路1066号)21楼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07会议室

六、择房规则

1、申请人须按时到达择房现场(上午9:00之前)按择房顺序依次择房。

2、择房时间控制在二分钟以内,若超时,则由后一顺位择房对象进行择房。

3、逾时者(上午9:00以后),作自动放弃优先择房权处理,排到当时段最后一个择房;逾期者(上午9:30以后),作自动放弃租赁资格处理。

七、租金标准

按合同具体约定执行。

八、配租

申请人凭工作人员现场开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联系单到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办理后续手续。

九、签约时间、地点:

详见配租联系单。

十、特别提醒:

1.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公开方式产生选房顺序号,根据房源数量确定选房人员数量。列入选房范围的人员参加当期选房确定承租房屋;未参加选房或选房后放弃承租的,其保障资格终止,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申请人选定住房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与区住房保障机构指定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协议。申请人拒签、逾期未签合同的,视为放弃其住房保障权利,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附件:

1、2025第五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明细.xlsx

2、2025年第五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择房顺序名单.xlsx

3、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

 

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