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163/2025-801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16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码: | 绍柯农〔2025〕30 号 |
002582163/2025-80177
农业、畜牧业、渔业
区农业农村局
2025-04-16
绍柯农〔2025〕30 号
DKQD65-2025-0004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5-05-13 15:59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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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柯桥区“人才+乡村振兴”(金农专项)实施办法的通知》(绍柯农〔2023〕10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绍兴市柯桥区“人才+乡村振兴”(金农专项)政策申报操作细则》予以印发,请对照落实。
附件:《绍兴市柯桥区“人才+乡村振兴”(金农专项)政策申报操作细则》
绍兴市兰亭文化 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
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附件
绍兴市柯桥区“人才+乡村振兴”(金农专项)政策申报操作细则
“人才+乡村振兴”(金农专项)入选项目在柯桥区新落户或由区内现有农业企业通过全职引进、入股合作等方式新引进, 在我区实施农业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业项目(A 类)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创新项目(B 类)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60 万元,资助方式为按年补助,每年申请一次。在资助期和资助限额内,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符合条件的政策扶持内容。本政策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政策内容及申报操作具体如下:
一、政策原文
(一)创业(A类):企业成立 1 年以内或尚未注册落户,申报人为主要创办人 且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的 30%以上,企业实收资金不低于50万元且本人投入的 实收资金占比不低于持股比例。
1.启动资助:给予一次性项目启动奖励 10 万元;
2.租金补贴:按实给予入选年起两年内每年最高 15 万元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3.贷款贴息:对入选人才创业企业发生贷款,给予贷款额 200万元内按贷款当期 LPR 两年全额贴息;
4.引才奖励:引入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每名奖励 1 万元(聘用合同期不少于 3 年,申报奖励时社保缴纳不少于 6 个月),总额不超过 15 万元;
5.销售补助:按照年销售额的6%给予补助,年最高不超过20 万元。
(二)创新(B类):区内现有农业企业通过全职引进、入股合作等方式新引进, 在我区实施农业农村创新项目。要求企业与入选人才的聘用合同期不少于3年。对入选的创新项目,按引进人才年薪的 50%给予所在单位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 30万元,两年累计不超过 60 万元。
二、兑现办法
(一)申请主体及资助方式
本政策的申请主体为人才创办企业或人才用人单位。
(二)受理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兰亭度假区、属地镇(街道)。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及审核。人才项目达到兑现条件后,向项目属地镇街提交申请材料,由属地镇街完成初审,再提交至区农业农村局和兰亭度假区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并由兰亭度假区补录“越快兑”事项申请;
2.拨付。由兰亭度假区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批后向区财政局提交资金申请,资金下达后予以拨付。
(四)所需材料
1.创业项目(A类)
(1)申请启动资助:《柯桥区“人才+乡村振兴”(金农专项)政策补助申请表》、人才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实到资金验资报告、场地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租金支付凭证等证明文件、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材料(不少于1人)。
(2)申请租金补贴:柯桥区“人才+乡村振兴”(金农专项)政策补助申请表》、场地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3)申请贷款贴息:《柯桥区“人才+乡村振兴”(金农专项)政策补助申请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还款凭证、付息凭证。
(4)申请引才奖励:《柯桥区“人才+乡村振兴”(金农专项)政策补助申请表》、项目实施进展报告、引进人才身份证、聘用合同、薪资收入(银行流水)、参保及学历证明等。
(5)申请销售补助:《柯桥区“人才+乡村振兴”(金农专项)政策补助申请表》、企业当年度纳税销售资料。
2.创新项目(B类)
申请薪酬补助:《柯桥区“人才+乡村振兴”(金农专项)政策补助申请表》、项目实施进展报告、引进人才的劳动合同、参保及学历证明、企业实际支付的年薪清单(银行流水)和个税缴纳等收入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一式肆份,申报资料为复印件的,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交对应原件一份,原件在核验后退回。以上资料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阶段性意见后拨付。其他未尽事宜,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由项目方(用人单位)如实提供。
(五)办理地点
各属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柯桥区农业农村局:柯桥区纺都路1066号,0575-81169287
兰亭度假区管委会:兰亭街道文长路2号,0575-89172348
(六)附则
本政策文件中涉及的各项政策资助、奖励、补助等资金额度均为拨付到位后的额度。入选项目自认定文件发文之日起算超2年未到岗或未注册落户,原则上取消政策享受资格。
附表:柯桥区“人才+乡村振兴”(金农专项)政策补助申请表
柯桥区“人才+乡村振兴”(金农专项)政策补助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 日期: | ||||
企业(用人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 | 注册时间 | ||||
人才姓名 | 联系方式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申请内容 | 申请类型 | 创业 | □启动资金 | □租金补助 | □贷款贴息 |
□引才补助 | □销售补助 | ||||
创新 | □薪酬补助 | ||||
申请额度 | ¥ ,大写: 元。 | ||||
已享受政策补助情况 | 该人才项目已享受政策补助 万元。 | ||||
申请主体承诺 |
本项目(单位)承诺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要去政策资金,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 ||||
属地镇街 |
(经初审,符合相关资金拨付条件) | ||||
审核意见 |
(经审核,申请主体材料齐全,且所反映的情况满足资金拨付条件,同意拨付)
兰亭度假区(盖章) 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