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兑现3C产品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商家资金(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5〕2号)文件精神,明确3C数码产品补贴范围与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6000元(含)以下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不超过500元。消费者享受补贴的商品需现场拆封激活,销售单位需采集商品名称、销售金额、SN码、IMEI以及激活照片(需要清晰展示已激活产品的SN码,且应和包装盒上的SN码二者一致)。
上述对应补贴由参与活动的商家先行垫付。经审核,本次活动符合要求的商家订单共6106条,由10家商户垫付,累计核销补贴金额2594269.5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上述拟兑现情况有意见,可向区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3日
业务科室:商贸发展科 联系电话:84126523
附件:3C产品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商家资金审核情况明细表(第一批).xlsx
绍兴市柯桥区商务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