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金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移入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转入绍兴金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的企业公示如下:
序号 | 产生单位名称 | 废物名称 | 废物类别 | 废物数量 | 截止期限 |
1 | 滕州东方钢帘线有限公司 | 拉丝泥 | HW17 (336-066-17) | 245吨 | 转移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绍兴金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核准经营能力60000吨/年,其中HW17/HW22核准经营能力52400吨/年。根据该公司提交的转移计划:截至2025年4月17日,本年度已核准HW17转移合计5175吨,HW22已核准7976吨。实际HW17接收省内外转移753.2765吨,实际HW22接收省内外合计524.088吨。剩余可签约转入HW17、HW22量为39249吨。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公司情况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洪林 联系电话:0575-847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