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为满足群众购房需求,促进全区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经区政府同意,对《柯桥区国际纺都“青年安家”购房计划实施办法》(绍柯房协组〔2025〕1 号)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关于申请资格申请人在申请资格核验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龄为 18 至 45 周岁。
2.在柯桥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 3 个月且申请时仍在缴纳(在垂直管理单位和金融机构的柯桥区分支机构工作,社会保险缴纳地可以为上级单位所在地)。
3.申请人为绍兴市区(越城、柯桥、上虞)户籍或持有在柯桥区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柯桥区域内无商品住房(以不动产登记和网签合同为准)。
5.申请人及其配偶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二、关于房源入库房源为柯桥区内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的在售新建商品住房(排屋、合院除外)。
三、关于政策适用范围《杨汛桥街道“青年安家”购房专项补贴实施方案》《夏履镇“青年安家”购房专项补贴实施方案》可参照执行。
绍兴市柯桥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5 年 4 月 18 日
关于调整“青年安家”购房有关政策的通知(绍柯房协组〔2025〕2号)(签章版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