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核公示
索引号: | 00258226-X/2025-750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柯桥区文广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16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码: | 绍市柯区文示(2025)003号 |
00258226-X/2025-75024
旅游,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
绍兴市柯桥区文广旅游局
2025-04-16
绍市柯区文示(2025)003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4-16 11:49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文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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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兹有马影向我局申请筹建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行政许可,经我局审核,拟于同意,现特向社会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绍兴蔻蔻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投资人):马影
营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西江望府2幢107室一层、108室一层、109室一层
拟设场所面积: 207.88平方米
拟设置计算机: 59 台
对施建安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申请许可事项有下列情况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前,向我局口头或书面反映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我局将对反映的意见调查核实并予保密。
一、该拟申请设立的营业场所周围200米内有中小学的;
二、该拟申请设立的营业场所在居民住宅楼(院)内;
三、认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主要负责人存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情形的;
四、认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主要负责人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人员的;
五、认为有其它不能申请设立的正当理由的。
(联系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文广旅窗口,联系电话:84125966)。
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