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23-5/2025-74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发文日期: 2025-03-0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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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223-5/2025-74630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 成文日期:

    202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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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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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第八期)

发布时间:2025-03-09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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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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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第期)

序号

行政区域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最新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

1

柯桥区

X3ZJ202405250043

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江市村施家荡有村民朱某非法养殖河蚌和鱼,养殖时投喂的饲料、人粪、鸡粪污染河道。投诉人诉求:加强村内河道检查管理,对河道内非法养殖进行清理。

部分属实

完成河蚌清养,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宣传引导。

施家荡确实存在养殖河蚌的现象,2020年4月,江墅股份经济合作社将该水面承包给村民养殖河蚌。现场查看施家荡河面水质清澈,未发现存在投放饲料、人粪、鸡粪的迹象,经询问养殖户,河蚌为清水养殖,不投放饲料。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在该水域养殖河蚌属禁止行为。经对该区域开展水质检测,均符合Ⅲ类水标准。

已对非法养殖河蚌等水产进行全域清理并要求江墅村对该区域加强水面保洁管理,建立健全村内河面水塘承租户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养殖管理,严禁承租户在养殖过程中投放饲料等。

2

柯桥区

X3ZJ202405150056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滨海工业区存在以下问题:1.浙江天圣集团在兴滨路6756号地块建造大批印染厂对外出租,违规操作污水指标,审批有2台75吨/小时燃煤导热油锅炉,实际建有2台150吨/小时燃煤导热油锅炉,存在批小建大情况;2.北十二路浙江天圣化纤有限公司审批有2台70吨燃煤和40吨导热油流化床、1台150吨高压流化床蒸汽锅炉(备用),实际建有2台150吨锅炉和1台220吨煤锅炉并长期运行,用煤量大大增加;3.北十二路浙江天圣化纤有限公司内有违规未批印染租户。

部分属实

强化锅炉使用,实施节能监察。

1.信访件反映企业为浙江天圣化纤有限公司,共有兴滨路、越北路两个厂区,信访件中“北十二路”与兴滨路系同一厂区。该企业兴滨路在建工程,为已备案的《年产90万吨聚酯切片综合技改项目》,目前厂房已建成,无对外出租,前期已对9号厂房内未经审批建设涉纺织染整类项目立案调查。

2.该企业现有废水排污权合计1394.7吨/日,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经查看刷卡排污系统,2024年1-4月,该企业废水排放量未超过许可水量。

3.该企业越北路厂区实际建设2台75吨锅炉、兴滨路厂区实际建设2台70吨、1台150吨锅炉,额定蒸发量与能评审批一致,不存在批小建大情况,也无其他投诉反映的锅炉。经与能评核实,兴滨路厂区备用的150吨锅炉存在常用行为,目前处于停用状态。

4.天圣化纤能评审批消耗原煤量为320128.6吨,2021年至2023年消耗原煤量分别为462191吨、602950吨、423950吨,存在原煤消耗量超能评审批量的问题。

.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浙江天圣化纤有限公司厂区9号厂房内存在的未经审批即开始建设纺织后整理项目情况,已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前期已对该行为立案调查,依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对该案撤销立案。

2.强化锅炉使用管理。已于5月17日向天圣化纤下达《告知函》,要求其规范备用锅炉使用行为,不得出现备用锅炉常用情况,并开展备用锅炉启停管理。

3.5月30日,对天圣化纤开展节能监察;6月25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月14日,天圣化纤提交整改报告,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完成整改;11月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天圣化纤已完成罚款缴纳,问题流程闭环。

3

柯桥区

D3ZJ202405090078

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来电人反映:天圣化纤违规上马多个印染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增加印染产能。

部分属实

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加强巡查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浙江天圣化纤有限公司在建工程为2022年10月18日备案的《年产90万吨聚酯切片综合技改项目》,该项目利用天圣化纤一分厂现有土地,拆除原有部分车间,新建厂房,目前6幢厂房已建设完成。2023年11月,天圣控股集团完成绍兴华夏印染有限公司的收购,计划在不突破核准产能的前提下,通过技改将华夏印染项目搬迁至天圣化纤空余生产车间内,以打造“化纤+印染”的联动发展模式,该项目已完成备案但尚未实施。

2.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9幢厂房有1台未经审批正在建设的定型机及装布推车、库架等附属设备,10幢厂房内有1座建设中的钢结构承台和装布推车、库架等附属设施,未发现违规上马多个印染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增加印染产能的情况。

1.2024年5月12日,已对天圣化纤涉嫌定型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企业停止违法建设行为,督促企业规范拟实施项目审批程序。2024年9月5日,对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承租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人民币壹佰贰拾万伍仟玖佰元整(¥1,205,900.00)。

2.2024年10月9日,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年印染加工2000万件特种高档针织服装、5160吨针织印染面料、32380万米面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通过审查,取得批复(绍市环审[2024]60号);2025年1月14日,浙江怡华印染有限公司年产4亿米梭织布、1.8万吨针织布高档印染面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通过审查,取得批复(绍市环审[2025]1号)。

4

柯桥区

D3ZJ202405310020

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大桥村公墓北面,杨某夫(已故)侵占4亩公益林,破坏植被,修建豪华家族陵墓。

部分属实

对墓前道地和台阶通道硬化面积过大问题进行整改,对台阶通道开展复绿工作。

该地块为杨某夫(已故)家族墓地,共建有坟墓9座。经现场踏勘、用地现状测绘及套合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变更),该墓地用地面积597.1平方米(0.896亩),二调地类为林地;三调地类为特殊用地477.6平方米(0.717亩),林地119.5平方米(0.179亩),不涉及公益林,墓区周边植被良好。杨某夫祖父母墓(殡葬改革前)处于林地,其余家族墓地块目前为特殊用地(公墓),墓前道地和台阶通道均进行硬化,硬化面积过大,影响墓地生态植被。

1. 根据2009年出具的地类调查显示,该坟墓区域为林地;2019年出具的地类调查显示为特殊用地(公墓);均未侵占生态公益林范围。

2.对现状坟道地进行植树、植草复绿,对过大的坟道地部分拆除。

3.镇、村两级加强对公墓区域及林地管理,严禁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9日-2025年3月15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0575-85593070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柯桥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