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07-5/2025-748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外事办) | 发文日期: | 2025-03-31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码: | 绍柯政办综〔2025〕4号 |
00258207-5/2025-74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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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外事办)
2025-03-31
绍柯政办综〔2025〕4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3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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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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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经区政府同意,现公布《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切实做好各环节资料整理工作,确保程序规范、台账齐全。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程序要求 | 完成时间 |
1 | 柯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区政府 | 区发改局 | 根据全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绍兴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绍市发改综〔2024〕8号),编制柯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2025年上半年进行前期研究;2025年下半年形成初稿,完成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2026年上半年正式印发实施。 | 2026年上半年 |
2 | 柯桥区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 | 区政府 | 区农业农村局 |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确定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名单的函》(浙水函〔2022〕279号),制定我区再生水利用管理相关办法。 | 2024年下半年开展前期思路研究,形成初稿,完成意见征求;2025年上半年完成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流程后正式印发实施。 | 2025年上半年 |
3 | 柯桥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 区政府 | 区建设局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关于深化多跨协同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新模式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号),制定我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 2025年上半年进行前期思路研究,形成初稿,开展意见征求和系统研发;2025年下半年完成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年底前正式印发实施。 | 2025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