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3-24 16:50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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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现将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兴越路分公司销售不合格荷兰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兴越路分公司销售的荷兰豆,烯酰吗啉项目不合格,抽样日期:20241127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1227日向经营单位送达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荷兰豆进货4.25kg,已抽样3.5kg当事人销售检测不合格的荷兰豆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销售检测不合格的荷兰豆的行为除责令改正外,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