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7 15:12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访问次数:

 

绍兴仁昌酱园有限公司仁昌酱园酱油、食醋提升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仁昌酱园始创于清光绪十八年(1892),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东市七号,由绍兴人徐仁昌出资12000银元,创建了仁昌酱园。光绪32年,由第二代传人章申甫以22000银元盘进并进行了扩建,仍保留“仁昌”字号。30年代仁昌酱园出现了鼎盛时期,产品销往香港,出口马来西亚、新加坡。解放后1955101日,转为公私合营模式,1958年转为地方国营。于19805月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企业名称为绍兴县仁昌酿造厂。200011日,实行了经济体制改革,由国资转为民营企业,企业于2000425日进行工商注册变更,企业名称为绍兴仁昌酱园有限公司。公司主要进行传统手工酱油、食醋酿造生产,拥有的“仁昌记”商标被省工商局认定为省、市著名商标,仁昌记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企业为第三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企业自1991年起已纳入当地环保管理范围,进行“三废”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的申报。

该公司利用目前“煤改气”的契机,企业决定投资105万元,拟于现有厂区内实施仁昌酱园酱油、食醋提升改造项目。该项目利用企业现有厂房3700平方米、场地7000平方米,对生产设备、工艺进行提升改造,实现“煤改气”,在淘汰原有11t/h燃煤锅炉、发酵陶缸、浸米缸、蒸饭设备的基础上,引进11t/h燃气锅炉、2只生料酒精发酵罐、4只淋浇醋化罐,改进食醋生产工艺,采用生米发酵工艺,形成年产酱油1000吨、食醋1000吨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由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出具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19-330603-14-03-035369-000)。

根据绍兴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开展“百名干部联千企助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活动的通知》(绍微组[2019]2号)可知,企业列入“三服务”对象,同时根据企业提供的工业企业“三废”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和经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办事处、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回复企业已纳入环境监管情况的报告可知,企业自1991年起已纳入环境监管,情况属实,因此企业为非新建,目前拟实施的仁昌酱园酱油、食醋提升改造项目以技改方式立项,编制环评报告。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项目距离/m

X

Y

环境空气

居住区

258098.75

3336795.59

安昌古镇

757

二类区

W

11

258204.01

3336851.32

N

24

文化教育

258105.00

3336551.43

安昌镇中心小学

师生约4000

二类区

S

75

行政

258135.65

3336698.98

安昌派出所

/

二类区

W

相邻

居住区

258209.18

3336551.41

文象府小区

198

二类区

S

73

居住区

258271.29

3336522.21

彩虹墅小区

(在建)

707

二类区

SE

136

居住区

258467.34

3336428.34

安康华府小区

200

二类区

SE

335

居住区

257992.82

3336658.78

枫情水岸小区

96

二类区

SW

105

居住区

257862.80

3336715.99

镇南新村小区

350

二类区

SW

210

居住区

257718.52

3336795.87

依水家园小区

500

二类区

SW

400

声环境

居住区

258098.75

3336795.59

安昌古镇

757

二类区

W

11

258204.01

3336851.32

N

24

文化教育

258105.00

3336551.43

安昌镇中心小学

师生约4000

二类区

S

75

行政

258135.65

3336698.98

安昌派出所

/

二类区

W

相邻

居住区

258209.18

3336551.41

文象府小区

198

二类区

S

73

居住区

258271.29

3336522.21

彩虹墅小区

(在建)

707

二类区

SE

136

居住区

257992.82

3336658.78

枫情水岸小区

96

二类区

SW

105

地表水

安昌街河

258101.31

3336766.71

小河

鱼类等

Ⅲ类

W

相邻

258200.25

3336826.49

N

2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洗瓶废水经液体错流膜微滤系统过滤后回用,不排放;其余设备、地面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因此项目排放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经实测,项目锅炉燃气废气中颗粒物、SO2、林格曼黑度和排气筒高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经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后,排放浓度能满足《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50mg/m3的限值要求,且NOx排放量有所减少(减少0.12t/a),因此,技改项目实施后,项目排放的锅炉燃气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加剧影响,对周围环境有改善作用。

经实测,企业目前厂界无组织监控点和西侧最近保护目标处臭气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要求,因此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企业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技改项目更新设备燃气锅炉较目前已到位,其余设备与企业现有设备噪声源强相比基本一致。企业生产车间布置在厂区中间,经采取环评中提出的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外排噪声均能达标,预计厂界噪声基本维持现状不变。同时根据企业提供的厂界噪声监测报告(具体可见报告中表 3-3),企业四面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满足2类功能要求;企业最近保护目标——西侧安昌古镇居住区(相距11m)昼夜间声环境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满足2类功能要求。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质量和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有等级

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酱渣、沉淀渣、废滤袋、滤膜、废包装材料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酱渣、沉淀渣经收集后作为饲料外运处置;废滤袋、滤膜、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上述处置方法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为酱油、食醋生产,属于第三、食品制品业的第13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环评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型

 

内容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物

锅炉

燃气废气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燃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

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根据《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执行50mg/m3

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

即废气排放口设采样孔、设立排污标志牌。

污染物

综合废水

废水量

⑴项目的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⑵项目产生的洗瓶废水经液体错流膜微滤系统过滤后回用,不排放;其余设备、地面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规范化排放口设置:设一个规范

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和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

⑷设置不小于7m3事故应急池一只。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中的级标准

CODcr

NH3-N

总氮

固体

废物

酱渣、沉淀渣

收集后作为饲料外运处置

资源化

废滤袋、滤膜、废包装材

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资源化

生活垃圾

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

卫生填埋

其他

设置规范的固废贮存间,做好防渗措施,设置规范的导流沟、围堰,建立固体废物台帐制度。

/

噪声

选用先进的、安全的、低噪声设备。

⑵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

合理布置产噪车间,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车间出入口加装塑料软帘

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

日常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

外排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仁昌酱园有限公司仁昌酱园酱油、食醋提升改造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东市七号,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及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项目地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功能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因此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各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审批该项目的环保主管部门:绍兴柯桥区行政审批

联系电话:12369

建设单位:绍兴仁昌酱园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彩玉             联系电话:13957503114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国梁             联系电话:0575-85202536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725日~201988

(十)绍兴柯桥区行政审批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绍兴柯桥区行政审批            联系电话84125977

(十一)在报送绍兴柯桥区行政审批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环境影响报告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绍兴仁昌酱园有限公司

2019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