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74-5/2025-7468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17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码: |
00258274-5/2025-74689
国内贸易(含供销)
区商务局
2025-03-1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7 11:47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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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推进2025年家居、电动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活动有序开展,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开展2025年柯桥区家居、电动车消费补贴活动参与商家的征集工作,请我区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活动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具体要求如下:
大类 | 政策内容 | 品类范围 | 征集条件 | 申报资料 |
家居 | 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指定品类且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家居产品,按照成交价格的15%享受立购立减补贴,具有1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识的补贴比例最高不超过20%。在绍兴市范围内,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在同一项目服务平台上可享受补贴金额不超过 2000 元。 | 一、家居8大类:床架、床垫、桌椅、按摩椅、沙发、智能门锁、智能坐便器、智能马桶盖 二、家居扩品类:入户门、成品柜、照明灯具(含浴霸、台灯、灯具开关等)、厨房烹饪器具(含锅具、刀具等,不含电器)、居家运动设备(具体指跑步机、健步机、动感单车、椭圆机、划船机、健身爬楼机,不含其他运动设备)、家用监控设备、家纺(含窗帘、床上用品等)、晾衣架、家用鱼缸,燃气、热、烟雾探测器,水、燃气阀门及配件,前置过滤器、家用装修工具(含电动工具、梯子等不含洗车设备等非装修类工具)、户外家居用品。 其中窗帘、户外家居用品限线上平台 | 1.为我区独立法人企业(有实体经营门店); 2.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稳定的发放、核销消费补贴功能和防范骗补、套补等能力,具备一定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建立相应台账; 3.具备配送、安装、维修、售后等服务体系; 4.建立完整销售台账,按核销和审计要求,自愿接受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其交易真实性审查; 5.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失信或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6.具备和项目服务机构进行对接的能力; 7.遵守本次活动规则,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8.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为个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 1.申请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实际经营场所照片(要求能看到店铺招牌和销售产品);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电动车 | 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予以新车实际销售价格40%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元。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新车价格以在我省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 | 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
请有意参与活动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逐件加盖企业公章后,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箱keqiaoshangmao@163.com报送至区商务局,邮件标题统一填写为“XX(报名品类)以旧换新—企业名称—联系方式”格式。邮件发送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工作人员对接,请确保联系方式填写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后期我局将按报名时间对报名商家分批开展统一培训和活动上线工作。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柯桥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参与企业申请表.docx
附件2:2025年柯桥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参与企业承诺书.docx
绍兴市柯桥区商务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