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2-20 15:33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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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现将绍兴市柯桥区楹栋水果店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绍兴市柯桥区楹栋水果店经营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项目不合格,抽样日期:202411月5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129日向经营单位送达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计采购11kg,已全部销售。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不合格食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十六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