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1-8)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1-8)
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24)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证明第0025866号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抵押权 | 330621005019GB00956F00030075 | 柯桥街道金昌诚园11幢2303室 | 证书无法收回 |
公告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