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应玉龙)

发布时间:2025-01-07 14:17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应玉龙)

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应玉龙,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坐落于柯桥街道湖东景园中梅嘉苑2幢0504室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浙(2021)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0061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遗失。该不动产上□存在☑不存在他项权利。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公告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