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6 14:17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绍兴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单位绍兴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坐落于齐贤镇柯北村、安昌镇东昌村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绍兴县国用(2008)字第12-6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遗失。该不动产上□存在☑不存在他项权利。如有不实由申请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公告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