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36-6/2025-000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06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码: |
00258236-6/2025-00086
标准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06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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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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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共柯桥区委办公室 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 年度柯桥区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九个政策的通知》(区委办〔2024〕6号)、《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强区“4131”行动(制造业促共富)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绍柯经信〔2024〕6号)、《关于印发〈柯桥区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细则〉的通知》(绍柯发改〔2024〕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文件中涉及各级政府质量奖、标准化战略、“品字标浙江制造”、各类认证等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类别
(一)各级政府质量奖
1.政策内容:当年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的,在上级奖补基础上分别奖励一次性150万元、100万元;当年新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的,在上级奖补的基础上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区级政府质量奖按《关于印发柯桥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绍柯政办发〔2020〕15 号)执行:“获质量奖的组织每家奖励 20 万元,获提名奖的组织每家奖励 10 万元。同一组织多次获奖,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 20 万元,相同奖项不重复奖励”。
2.奖励对象:当年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的区内组织;柯桥区区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
3.申报材料:
1.《2024年度柯桥区各级政府质量奖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相关证照: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证明材料: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省质量管理创新奖 )等认定文件(公告)依据;柯桥区政府质量奖获奖公告(通知)。
(二)“品字标”授权
1.政策内容:当年对通过其他途径取得“品字标”授权的(包含“自我声明”“丽水山耕”),每家奖励5万元,与首次获得“浙江制造”认证企业从高不重复奖励。
2.申报对象:在柯桥区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当年以“自我声明”方式或其他方式新获得“品字标” 授权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区内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3.申报材料:
⑴《2024年度柯桥区“品字标”授权奖励申请表》(附件2);
⑵企业相关证照:相关证照、营业执照扫描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⑶证明材料:“品字标” 授权相关证明。
(三)各级标准制修订
1.政策内容:当年主导制订并发布“浙江制造”标准的,每项奖励30万元;对当年获评“浙江标准”的,每项奖励10万元。当年主导制(修)订并由有权机构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企业,在上级奖补基础上每项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10万元;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的,每项奖励25万元;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且为除第一起草单位以外前5位的,每项奖励10万元;同一项目涉及多家企业的,以“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只奖励排名最靠前企业。
2.申报对象:在柯桥区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内企业。其中:
⑴关于“主导制修订”的界定:“浙江制造”标准、“浙江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按标准文本中“所有起草单位中排名第一”进行界定。
⑵关于“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 的界定:在所有起草单位中除第一位以外的前 5 位起草人,同一项目涉及多家企业的,只奖励排名最靠前企业。
⑶为主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同一项目涉及多家企业的,不区分为主和参与,以“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只奖励排名最靠前企业。
⑷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文本若未署名,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发布单位或者归口单位进行界定。
⑸省级地方标准的界定: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标准编号格式为“DB33/T XXXX—2022”为准。
3.申报材料:
⑴《2024年度柯桥区各级标准制定奖励申请表》(附件3);
⑵企业相关证照: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⑶证明材料:标准文本、发布平台截图和发布公告(需包含起草单位信息);被认定为“浙江标准”的需提供省标准化主管部门的认定文件;为主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需提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发布单位或者归口单位)相关证明资料。
(四)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化试点项目)
1.政策内容:当年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一、二、三等奖的,在国家奖励基础上分别配套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省重大标准创新贡献奖、优秀贡献奖的,在上级奖补基础上分别配套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2.申报对象:在柯桥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区内企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兑现时间为项目验收通过后正式发文为准。
3.申报材料:
⑴《2024年度柯桥区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化试点项目)申请表》(附件4);
⑵企业相关证照: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⑶证明材料:由相应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认定文件。
(五)企业标准领跑者(创新型企业)
1.政策内容:对首次被认定为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中级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先后获不同认定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对当年新评定为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首张证书奖励10万元,后每增加一张证书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评定为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
3.申报材料:
⑴《2024年度柯桥区企业标准领跑者(创新型企业)奖励申请表》(附件5);
⑵企业相关证照: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⑶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关认定证书(公示平台截图或相关认定文件)等资料。
(六)“浙江制造”认证、“碳足迹标识”认证
2.申报对象:在柯桥区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内企业。
3.申报材料:
⑴《2024年度柯桥区“浙江制造”认证等奖励申请表》(“浙江制造”认证、“碳足迹标识”认证)(附件6);
⑵企业相关证照(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⑶“浙江制造”认证、“碳足迹标识”认证证书。
(七)检测检测能力
1.政策内容:对新入驻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按投入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原值5%进行奖励,一次性奖励不超过20万元运行补助。对当年新批准的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当年新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企业,奖励20万元。
2.申报对象:在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绍兴园区柯桥辐射区内新设立并取得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新取得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的区内机构;新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区内企业。
3.申报材料:
⑴《2024年柯桥区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7);
⑵企业相关证照(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⑶①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②机构投入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运行补助需提供);③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批复复印件(盖章,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奖励需提供);④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盖章,国家实验室认可奖励需提供)。
二、申报流程
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越快兑系统)(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2311499/reserved/index.html#/)——搜索相关奖补项目——选定柯桥区域——点击奖补项目的“我要申报”——点击“法人登录”。
2.登录后,按通知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复印件、扫描件等)。
三、其他事项
(一)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符合多项扶持政策的,从高不重复,具体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审定。
(二)申报奖励企业(项目)需要符合区级相应政策文件附则规定的要求。
(三)申报材料经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同意并盖章后,于2025年3月31日前在绍兴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系统上传申报材料。
奖项1—5联系人:质量与标准科 周建勇 0575-85685660
附件:1.2024年度柯桥区各级政府质量奖奖励申请表
2.2024年度柯桥区“品字标”授权奖励申请表
3.2024年度柯桥区各级标准制定奖励申请表
4.2024年度柯桥区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化试点项目)奖励申请表
5.2024年度柯桥区企业标准领跑者奖励申请表(标准创新型企业)
6.2024年度柯桥区“浙江制造”认证等奖励申请表(“浙江制造”认证、“碳足迹标识”认证)
7.2024年柯桥区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检验机构运行补助,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国家实验室认可)
8.相关政策文件:
⑴关于印发 2024 年度柯桥区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九个政策的通知》区委办〔2024〕6号)
⑵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强区“4131”行动(制造业促共富)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绍柯经信〔2024〕6号)
⑶关于印发《柯桥区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细则》的通知(绍柯发改〔2024〕17号)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