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4 15:56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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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应勤)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4)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证明0013839号
应勤
不动产登记证明
330621001004GB00246F00290038
镜水苑4幢504室
证书无法收回
公告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