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0:56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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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现将绍兴柯桥夏履王大贵豆制品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绍兴柯桥夏履王大贵豆制品摊销售的老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合格销售的酱缸豆,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日落黄项目不合格,抽样日期:20241018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1月21日11月28日向经营单位送达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老豆腐制作5公斤,已抽样2.8公斤,其余已全部销售;该批次不合格酱缸豆共购进4公斤,已抽样2公斤,其余已全部销售。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销售的老豆腐为自产自销,无法提供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九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七条,以及《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没收违法所得112元;二、罚款人民币3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