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王方芹)
因司法裁定,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21)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1844号 | 王方芹 | 不动产权证 | 330621004003GB00003F00690028 | 湖塘街道樾山府4幢704室 | 协助执行通知书 |
2 | 浙(2021)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证明第0040002号 |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支行 | 抵押权 |
公告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