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金海飞、吴佳)

发布时间:2025-01-21 11:22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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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金海飞、吴佳)

因司法裁定,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0)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47346号

金海飞、吴佳

房屋所有权

330621002025GB00001F00710065

 

柯岩街道紫晶苑(金座)310室

协助执行通知

2

浙(2020)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证明第0044926号、浙(2020)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证明第0044927号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柯桥分中心

抵押权

公告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