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金兰芬)

发布时间:2025-01-02 13:58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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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金兰芬)

因司法裁定,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1)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1989、0031981号

金兰芬

不动产权证

330621001015GB00026F00220004-5

 

柯桥瓜渚绿洲公寓14幢501、502室

协助执行通知书

2

浙(2021)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证明第0037405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

抵押权

3

浙(2021)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证明第0038550号

林欢

公告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