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廖超霞、谢小俊)
因司法裁定,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20)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3688号 | 廖超霞、谢小俊 | 不动产权证 | 330621006002GB00960F00030016 | 钱清街道新钱门学府3幢2302室 | 协助执行通知 |
3 | 浙(2022)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451号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他项权证 |
公告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