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绍兴市柯桥区潢峰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绍柯市监撤送告〔2024〕0808号
绍兴市柯桥区潢峰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7月2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绍柯市监冒撤登字〔2024〕第0729号),因你公司住所无法直接送达,后向你公司宋剑飞、康超越邮寄送达告知书,因宋剑飞、康超越均无本人签收,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内容是:经查:你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本局于2024年01月31日-2024年03月15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康超越诉绍兴市柯桥区潢峰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证骗取公司设立登记一案》信息,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对撤销登记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如下:撤销康超越担任的公司股东、监事身份这一登记备案事项。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成奇婕 联系电话:0575-85562610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万商路与越州大道交叉口(柯桥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309室)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