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25-1/2024-763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4-08-1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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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225-1/2024-76360

  • 主题分类:

    审计

  •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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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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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34号公告:关于审计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党工委书记屠新永、办事处原主任毛佳丽任期经济责任及杨汛桥街道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2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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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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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绍兴市柯桥区审计局将派出审计组,自2024815日起,对屠新永同志任杨汛桥街道党工委书记、毛佳丽同志任杨汛桥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杨汛桥街道2023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本次审计重点审计202012202312,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审计的主要内容:屠新永同志、毛佳丽同志任职期间内经济决策权履行、经济管理权履行、国家财经法规执行等情况。根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事项作其他必要的抽审和延伸审计。

二、审计时间:2024815日起。

三、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期间,如需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问题的,可与区审计局联系,举报电话:0575-84126506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市柯桥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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