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36-6/2024-758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17 |
组配分类: | 食品药品安全 | 文件编码: |
00258236-6/2024-7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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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
2024-07-1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7-17 15:46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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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绍兴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聚焦企业所需和群众所盼,通过深化改革、夯实基础、靶向治理、示范引领多轮驱动,确保全年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件)和重大舆情,形成一批新的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
一、聚焦群众关切,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强化源头治理。全面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源解析”,对耕地土壤污染“源解析”成果进行成果集成。组织制订污染源管控与成效评估方案,谋划实施一批源头管控项目,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解析”成效评估工作(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深化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专项治理。对鳊鱼、大口黑鲈、鲫鱼、乌鳢、牛蛙等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问题开展精准整治,从控密度、转方式、减用药、强监管、抓追溯、强督考等方面综合施策,全面加强种养殖和流通环节的协同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全区肉类产品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全力保障我区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全面营造肉类产品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推进豇豆专项整治,因地制宜推进豇豆绿色防控技术,加强示范推广和培训指导(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办好民生实事。落实《浙江省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区商务局负责)。落实《浙江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建成中小学“示范食堂”15家以上,学校食堂A级比例达30%以上;在全区建设12家老年食堂,新增老年助餐服务点51个,建成12家“信息公开、后厨清洁、操作阳光”的养老助供餐机构食堂高品质“阳光厨房”,养老机构食堂B级以上达60%,老年食堂持证达100%,持续推进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到2025年30%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建成营养健康食堂,30%A级中型、大型、特大型餐厅建成营养健康餐厅(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消毒房建设和管理标准规范,创新探索打造消保一体“消毒房”,在学校、养老、医疗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推广建设(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学校与企业的权利义务,集中治理学校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校园食材集中配送规范化管理,完善制度设计,出台标准规范,建设校园食材阳光集配企业1家。严格按照《浙江省阳光食品作坊建设技术指引》创建要求,在全区建成具有示范性的阳光食品作坊36家以上。组织实施“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全面应用绍兴市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数智管理系统,提升食品快检准确率和靶向性。持续办好民生“药”事,加快推进民生药事服务站提质升级(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围绕党政同责,着力压实各方责任
(四)深化党政同责。推行“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工作机制。发挥食品安全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组织食品安全形势分析,研究处置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区食药安办负责)。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部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示范引领。深化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建设,整体高效推动5个“越享食安”示范项目建设。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第一视角,推进“入市第一课”辅导行动、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改革等项目,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立足绍兴特色美食资源优势和饮食文化特点,进一步发挥食品产业集群效应,培育壮大全产业链条,推动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加快推进共同富裕和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区食药安办负责)。
三、推进精准治理,着力强化全过程监管
(七)推动全程可溯。强化数据互通共享,严格落实政企数据交互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制度衔接,强化承诺达标合格证生产端规范开具和市场端收取查验相向发力的协同监管;应用浙农优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模块”,开展重点品种的数字化追溯管理。严格落实《浙江省数字化追溯食品安全规定》,推进重点主体上链覆盖率达到85%以上,重点食品品种上链率达到90%以上。鼓励和引导重点主体自建系统与“浙食链”系统数据对接,推动生产经营者利用二维码实施追溯管理(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开展黑匣子绍兴应用场景信创化改造,围绕支撑检查、支撑发展,开发、优化系统功能,培育“新智监管力”。配合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测线索处置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八)严打违法犯罪。深入实施“铁拳”、“亮剑”、“药剑”行动,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聚焦重点领域查办一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严打重处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依法突出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禁用农兽药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违法犯罪,制售病死、死因不明、非法添加“瘦肉精”违法犯罪、注水注药畜禽肉制品以及私屠滥宰犯罪;打击非法收购、销售、使用“地沟油”、“口水油”以及非法勾兑生产销售伪劣香油等犯罪等行为,以及通过网络直播平台、雇佣网红、直播带货等方式批量销售伪劣食品等活动(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机制的实践探索(区检察院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缓免刑审查制度,确保依法严格适用缓刑(区法院负责)。
(九)推进规范化管理。实施生鲜门店动态纳管,强化生鲜门店注册和标识管理、计量器具管理。加大网络餐饮商家监督检查,整治无堂食外卖等不合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A级旅游景区、铁路、进出口等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可靠稳定(区文广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绍兴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贯彻实施《浙江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区发改局负责)。配合开展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飞行检查,组织化妆品网络经营“净网”专项行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健全防控体系,着力提升保障能力
(十)打造专业队伍。实施食品领域从业队伍培优行动,围绕食品安全专业化复合型队伍为目标,探索食品安全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做深做实食品检验检测技能竞赛、食品安全监管大比武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持续配套实施“执法双鹰”、“尖兵领航”相关工程,夯实基层药品治理,配合开展辖区内高风险药品之外药品生产企业(含药用辅料、药包材)、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日常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面压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组织县级农安监管人员、乡镇网格员和村级协管员开展农安监管技能培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持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推动基层监管人员转变作风,切实做到监管为民(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防控水平。构建全区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和指挥体系,分类设立25家哨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加强食品药品风险隐患排摸,市场监管环节食品抽检4480批次,市级药品抽检不少于160批次,国家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达99.5%(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常态化推进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强度达1.8批次/千人(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林产品市级监测抽检不少于66批次(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加强部门信息通报与风险会商,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1件/千人。推进全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以及企标备案管理工作(区卫健局负责)。加强不良事件监测力度。积极开展不良反应培训宣传工作,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每百万人报告数分别达到1400份、450份和120份(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做好食品药品经费保障,强化检验检测、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区财政局负责)。新创建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3个(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健全完善冷链物流设施体系,支持推进冷链物流重点项目建设,优化完善“骨干基地+物流园区+集配中心+配送网点”的四级冷链网络节点体系(区发改局负责)。抓好第三方冷库网上备案,保障冷链食品可追溯。配合探索食品研究院“研发+生产”一体化准入制度改革,缩短新型研发成果上市周期,加快食品生产新技术、新成果的落地应用。配合省局做好医疗器械检测评价与创新服务综合体等项目建设(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着力助推产业发展
(十三)优化营商环境。加速推进政务服务增值改革,持续推广较低风险食品经营许可项目“互联网+核查”“零见面”办理模式(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搬迁一件事”改革试点,贯通许可检查、注册备案、技术审查等多环节,压缩搬迁涉及药监业务许可时长,助力企业发展。对企业和研发机构在医疗器械分类界定、标准制定、检验检测、技术审评、体系核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前介入指导。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释放创新驱动效能(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四)做强特色产业。持续推进绍兴干制蔬菜制品等特色食品产业质量帮扶行动,形成地方标准、技术规范等一系列理论性技术性成果(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新创建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3个,新增绿色食品5个(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持续深化品牌培育试点,对新建的省级高价值商标、地理标志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引导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积极争创省政府质量奖。推动铁皮石斛、灵芝等食药物质产业快速发展(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深化粮食产业“五优联动”,打造“浙江好粮油”品牌(区发改局负责)。
(十五)助力产业升级。深化CCP智控集成改革,赋能食品生产企业精益管理,加快推动食品行业数字化转型。面向产业突破,支持企业聚焦创新技术研发,推动医药产业集群发展,做实做深柯桥区东盛慧谷柔性服务站建设(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各方合力
(十六)推动多元共治。打造“越享食安”食品安全科普体验馆实体馆,建设开放一系列VR“微展台”,扩大食品药品创新举措和重大成果的影响力(区食药安办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械化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百姓点检”等活动,持续加强普法教育、科学知识、反食品浪费等宣传及科普基地建设,提升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素养(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深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监督队伍作用,充分吸纳社会监督力量,常态化开展社会监督活动(区食药安办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质扩面(区食药安办负责)。畅通食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加快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吹哨人”制度(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暗访(区政法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