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25-1/2024-745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03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码: |
00258225-1/2024-74572
审计
区审计局
2024-06-0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6-03 10:13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访问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我局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绍兴市柯桥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6月3日起,对绍兴市柯桥区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绍兴市柯桥区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24年6月3日起。
三、举报电话:0575-84126506
电子邮箱:weixin_sjj@126.com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即: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绍兴市柯桥区审计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