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621ZFF30000/2024-74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征收办 发文日期: 2024-05-29
组配分类: 征地拆迁 文件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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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621ZFF30000/2024-74426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征收办

  • 成文日期:

    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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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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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2024〕43号
柯征预告〔2024〕43号

发布时间:2024-05-29 15:24

信息来源:区征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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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齐贤街道办事处实施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柯桥区段)建设项目,拟征收齐贤街道镜湖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齐贤街道镜湖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85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将组织齐贤街道镜湖股份经济合作社、齐贤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抄送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柯桥区财政局,柯桥区农业农村局,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齐贤街道办事处

征收土地预公告(柯征预告〔2024〕4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