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17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区委政法委:
关于陶晓东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用的建议”的提案(第173号)已收悉,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21]459号)和《关于印发〈柯桥区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区委办[2020]51号)文件精神,明确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社会风险评估的范围。据此,我局在项目审批阶段要求相关实施主体开展社会风险评估。
关于“行政审批局可以设立专门的窗口,方便基层开展风险评估项目”的提议,我局在2023年就已经着手对“中介窗口引进稳评机构”开展调研,今年开年便与稳评项目备案所涉及的两个主管部门沟通协商引进该业务,并入驻中介超市相关事宜。但是根据浙江省发改委2024年3月发布的《关于征求行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意见的函》附件1“拟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稳评”已被列入拟取消评估事项。故暂停引进该项评估机构。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一并答复建议人。
联系人:吴锋 联系电话:0575-85586881
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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