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修订)》(绍政发〔2022〕2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平铜二期拆迁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布。
一、项目名称:平铜二期拆迁项目。
二、征收范围:东至农田,南至山体,西至山体,北至山体。其中涉及非住宅1户,总拆迁用地面积约111470平方米,需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约48000平方米(详见附件1)。
三、征收部门:绍兴市兰亭文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四、征收实施单位:绍兴市兰亭文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五、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2)。
六、征收期限:
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31日。
七、上述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持房地产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到绍兴市兰亭文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理补偿有关手续。被征收人如对该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平铜二期拆迁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
2.平铜二期拆迁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平铜二期拆迁项目征收范围红线.pdf平铜二期拆迁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