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286821-2/2024-732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平水镇 发文日期: 2024-04-01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码: 平镇委〔2024〕28号
  • 信息索引号:

    66286821-2/2024-73244

  •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其他

  • 发布机构:

    平水镇

  • 成文日期:

    2024-04-01

  • 文号:

    平镇委〔2024〕28号

  • 文件登记号:

    DKQD99N-2024-000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推进平水镇“乐龄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4-04-25 10:20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平水镇

访问次数:


为加快推进“老有康养”公共服务优享,打造新时代幸福颐养“乐龄平水”,根据《关于推进柯桥区“乐龄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柯区民〔2023〕111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户籍在平水镇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吃饭难”“吃不好”问题,大力推进“乐龄食堂”建设,打造“乐龄助餐”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平水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现就做好平水镇“乐龄助餐”服务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主推、社会参与、多元支撑、数字赋能”原则,加快全镇助餐点位布局,做到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科学合理,实现助餐服务全镇覆盖,满足全镇所有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失智、重度残疾、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促进可持续发展;实施老年助餐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守牢安全底线;推动建立“更多元、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平水乐龄助餐服务体系。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助餐点位布局。根据需要,镇建设“乐龄中心食堂”、鼓励各村(社)建设“乐龄之家食堂”。“乐龄中心食堂”可根据集镇周边村(社)集中连片情况进行建设,开展老年人助餐,降低中心食堂运营成本。鼓励各村(社)结合实际配建 1 个“乐龄之家食堂”和若干个就餐服务点,促进全镇村(社)助餐工作的全覆盖;激励各村(社)结合“乐龄之家”(居家照料中心)或家宴中心等相关场所配建运营“乐龄之家食堂”。

(二)提升助餐服务水平。鼓励各村(社)根据老年人助餐需求,统筹做好老年餐供应保障。在满足兜底保障基础上,激励最大限度增加服务量,以均衡实现餐品可选择以及成本最优化的目标。鼓励村(社)乐龄食堂选择镇政府遴选的优质企业(经营商)统一平价配送食材,加快培育“乐龄管家”,倡导老年人到“乐龄之家食堂”或就餐服务点堂食,鼓励建立村级送餐队伍,发动广大党员、村(社)干部和志愿者,为行动不便的困难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三)建立多元筹资机制。按照“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慈善捐一点、志愿助一点”的多方支持方式,建立老年助餐服务多元筹资机制。倡导各村(社)建立村(社)乐龄助餐慈善基金,积极引导村集体经济,发动爱心企业、乡贤等社会资本捐助纳入其中,规范有效管理。广泛汇集社会各方力量,助推老年助餐资金筹措和价格降维。

(四)建立餐费指导标准。按照个人合理承担一点,不同年龄实施梯次优惠的模式,镇统一制定最低个人餐费标准,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给予老年人就餐优惠,提供不低于一荤一素一饭餐标 8 元的套餐。8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就餐;70周岁及以上至79周岁老年人建议每餐6元,60周岁及以上至69周岁老年人建议每餐8元,上述人员经评估中度、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及持有一级二级残疾证的老年人建议优惠2元/餐/人(以业务部门认定为准,下同),各村(社)可参照执行,鼓励有条件的村(社)适当提升就餐标准,并组织志愿者提供送餐服务,老年人无需支付服务费用;送餐服务由“爱心卡”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按照绍兴市柯桥区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项目目录标准收费。

三、政策扶持

(一)设备补助。村(社)开设“乐龄之家食堂”,镇给予一次性设备补助21500元(每村仅限一家),村开设就餐服务点的,每个服务点补助2000元(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限2个,人口1000-2000人的村限1个)。村(社)开设“乐龄之家食堂”后,应向业务部门提出补助申请,经验收通过后给予补助。

(二)老年人补助。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个工作日按照8元/餐/人给予补助(每日补助1 餐);经评估中度、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及持有一级二级残疾证的老年人每个工作日按2元/餐/人给予补助(每日补助1 餐)。以上补助就高不重复,村(社)每季度可向业务部门提交补助申请,补助发放根据实际助餐人次结算,补助从2024年4月1日起开始申领。原则上,老年人按户籍所在村(社)参与助餐并享受补助。

(三)生日慰问补助。当年度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实行生日慰问制度,一年一次,生日蛋糕标准为100元/人/次,具体由村(社)落实统计,各村(社)及时向业务部门申领并落实慰问。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老年助餐工作作为今年我镇的一项重要民生实事来抓,要坚持党建统领多方协同助力“老有康养”工作,高度重视“乐龄助餐”服务体系建设,不折不扣将助餐配送餐服务做到实处。

(二)建立监督机制。建立调度、通报、考评等晾晒机制,促进老年助餐服务水平的提质增效。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凡发现套刷、盗刷等非法骗取盗取资金行为的,出现服务不到位、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启动退出机制直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示范引领、鼓励经验首创、开展互学互比,营造晾晒比拼、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及时提炼总结,推广宣传优秀经验做法与成效,切实提升老年助餐服务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站所和各村(社)要高度重视,加强协同配合和工作落实。民政线牵头抓总,强化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财办落实资金保障,市场监管所加强食品安全指导检查;各村(社)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独居)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强化工作主动性,有效提升老年助餐实绩实效。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平镇委[2024]28号(关于推进平水镇“乐龄助餐”服务体系建的实施方案(试行)).docx


中共柯桥区平水镇委员会    柯桥区平水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平水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