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65-7/2024-728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齐贤街道 发文日期: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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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265-7/2024-7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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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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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贤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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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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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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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齐贤街道危旧房屋修缮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12 09:29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齐贤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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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18年9月齐贤街道下发的《齐贤街道关于危旧房修缮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实际推行中暴露出诸多短板不足,如申请表信息不全面,缺少日期等要素;修缮承诺书未规定格式;缺少修前修后测绘报告等。上述短板不足导致监管困难,借修缮知名行改建、扩建之实的情况多有发生,直接导致违建频发,间接导致邻里矛盾纠纷多发,由此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诉讼牵扯了各级较大精力,为弥补管理漏洞,规范农村地区危旧房屋修缮管理,对原《实施意见》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政策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本街道实际,突出在以下三个方面对齐贤街道危旧房屋修缮进行了规范:1.关于修缮申请:以往危旧房屋修缮申请只需申请人找村委分管这方面的人员签字盖章即可,存在公权私用和造假行为。修订后的《办法》规定,申请人进行房屋修缮要经过村“两委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后方可批准盖章,堵塞了上述漏洞。另外,还增加了执法中队派出勘察组对拟修缮危旧房屋进行现场勘察的措施,有效避免了违法违规建设的情况发生。2.关于修缮承诺:原《措施》没有规定承诺以及四邻协议等事项,申请人违法违规建设情况屡禁不止,事后处置难度较大,容易引发邻里纠纷和信访举报等问题。新《办法》补足了这块短板,将承诺书和四邻协议作为申请备案的必要材料,对申请人形成有力监督。3.关于全过程监管:原《办法》紧依托村里和包干城管队员对旧房修缮过程进行监管,但由于村里和队员都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对于小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很难发现。新《办法》引入了有第三方测绘公司参与的督察组对旧房修缮行为进行监管,修前修后都进行测绘比对,有效杜绝了不按规定修缮的行为。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4年5月3日起施行。

五、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齐贤街道所辖村(居、社区)合法宅基地范围内的危旧房修缮。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齐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解读人:陶海华,联系电话:13516755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