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54-2/2024-728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兰亭街道党政综合办 | 发文日期: | 2024-03-26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文件编码: | 兰亭街工委〔2024〕7号 |
00258254-2/2024-72841
政务公开
兰亭街道党政综合办
2024-03-26
兰亭街工委〔2024〕7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4-10 15:18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兰亭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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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为认真落实应急和消防管理职责,加强对应急和消防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日常监督,因人事变动,决定调整街道应急和消防管理委员会成员,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周卓楠、翁锋军
副主任:黄建荣
委 员:王国荣、柴 锦、胡燕鸣、孙凯敏、傅华松、
徐秋佳、何博文、朱海江、沈笑凌、席江玲、
金 伟、章庆庆
街道应急和消防管理委员会成员同时为街道应急和消防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应急和消防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街道范围内的应急和消防管理事务,设在街道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
主 任:黄建荣
常务副主任:凌 彬
成 员:金国光、陈林峰、高楹宇、盛晓玮、
张国燕、胡文英、徐庶轩、张 良、
童永刚、张 春、张树德、李永斌、
汤海龙、尉劲松、许国均、凌琪峰、
茹建成、寿 叶、钟 亮、倪兴林、
丁 涛、各村社党组织书记
以上成员如发生工作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兰亭街道应急和消防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中共柯桥区兰亭街道工作委员会 柯桥区兰亭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兰亭街道应急和消防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一、街道应急和消防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2、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大会,总结部署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重大事项由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集体决策。
3、重要时段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应急和消防管理形势,研究提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方案,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年度安全生产(消防)考核工作。
5、协调组织或参与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二、党政班子成员及部门职责分工
按照应急和消防管理与日常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我街道实际,职责分工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线负责、各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原则,具体为:
1、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内应急管理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督促落实各领域应急管理具体任务,组织协调应急力量建设、应急物资保障和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消防部门依法委托的部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责任领导:黄建荣,责任人:凌彬)
2、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兰亭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车辆安全、机关食品安全等内部日常安全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责任领导:柴锦,责任人:高楹宇)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兰亭街道范围内工业企业、商贸行业(商场、超市)、危险化学品及“三场所三企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兰亭街道范围内石油长输管道、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兰亭街道工业企业劳动安全相关工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兰亭街道范围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领导:席江玲,责任人:陈林峰)
4、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兰亭街道范围内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兰亭街道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兰亭街道范围内危旧房屋(老旧民房)、经营性自建房、危桥及高层建筑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拆迁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同燃气公司加强对兰亭街道范围内燃气建设、燃气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领导:孙凯敏,责任人:张良)
5、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学校、医院、殡葬管理场所、养老服务机构、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兰亭街道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领导:沈笑凌,责任人:胡文英)
6、宣传统战线:负责兰亭街道宗教场所、旅游景点(区)、露营基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领导:柴锦,责任人:张爱红)
7、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突发事件。(责任领导:黄建荣,责任人:童永刚)
8、社区管理服务办公室:负责农业机械、水利设施安全管理及森林防火、防汛、防台、抗旱等农业系统、农业企业综合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街道范围内村级物业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领导:金伟,责任人:章建龙、张树德、孙哲阳)
9、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相关安全生产信息收集分办,协调联动监管。(责任领导:黄建荣,责任人:张春)
10、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违章建(构)筑物在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街道范围内沿街店铺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负责集镇公共区域电瓶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治理工作。(责任领导:傅华松,责任人:李永斌)
11、自然资源所:负责兰亭街道土地、矿山、地质灾害点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领导:孙凯敏,责任人:茹建成)
12、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福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监测、预警、防护工作。(责任领导:席江玲,责任人:钟亮)
13、派出所:负责兰亭街道范围内出租房、宾馆、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兰亭街道范围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导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领导:黄建荣,责任人:章庆庆)
14、交警中队:负责兰亭街道范围内道路(含校车、员工接送车)安全及超载违法车辆的查处。(责任领导:傅华松,责任人:汤海龙)
15、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兰亭中队:负责兰亭街道范围内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及超限违法车辆查处。(责任领导:傅华松,责任人:孟洪锋)
16、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兰亭街道范围内无照生产企业的查处工作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兰亭街道范围内食品、药品、工业许可证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及特种设备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责任领导:沈笑凌、席江玲,责任人:寿叶)
17、各村(社区):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规下企业、森林防火、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各村(社区)主职干部为村级安全管理责任人;联村领导、总指导员、驻村指导员协助联系村(社区)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18、联村、联企领导、驻村指导员、联企干部:负责对联系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联系单位进行整改或上报街道主管部门。
以上有关人员如有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负责部门如进行机构改革,由相对应部门接管。
三、街道安全网格责任人(驻村、驻企干部)职责
街道安全网格责任人负有对所联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责任,督促其开展各项应急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职责内容:
(1)监督、检查所联行政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应急和消防管理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情况;排查摸清所联行政村(社区)及企业单位内出租企业(个体工商户)情况,杜绝“无证无照”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2)督促所联行政村(社区)、企业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好安全生产(消防)管理责任人;督促企业建好有关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及应急和消防管理台账;督促企业组织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和全员职工培训,督促做好涉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特种备案检测。
(3)督查所联单位是否正常开展日常安全(消防)隐患排查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对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或不执行隐患整改的企业,及时将情况上报街道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
(4)参加街道组织部署的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
2、工作要求:
(1)对所联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不少于每月一次的日常安全督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为主)。
(2)参与所联行政村(社区)、企业单位伤亡事故调处。
(3)做好日常检查、督查台账资料,每月月底汇总(以线办为单位)报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