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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4-02-23 15:46

信息来源: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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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规范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本机关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制定工作计划,突出重点,规范内容,明确标准,规定时限。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不同特点,调配力量,形成整体,提高效率,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讲原则、精业务、高素质并相对固定的人才队伍。

三、按照《条例》要求,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将政府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大类。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要求严格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要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

四、按照《条例》要求,编制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公开,以供查询。

五、对下列政务信息,本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概况。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联系电话等。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以绍兴市柯桥区科学技术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其他非涉密文件、政策解读等。通知公告。主要包括:以绍兴市柯桥区科学技术局名义发布的工作信息、应急预案、应急信息、公示公告等。人事信息。主要包括:以绍兴市柯桥区科学技术局名义发布的人事任免相关信息。财政资金。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预决算等。

六、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应当在柯桥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可以根据需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

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要根据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文本,规范程序,妥善办理。

八、按照《条例》要求,编制年度报告。及时做好本机关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情况的统计分析,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制当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九、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在做好本机关信息公开的同时,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

十、柯桥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负责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