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07-5/2024-796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外事办) 发文日期: 2024-12-25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码: 绍柯政发〔202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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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207-5/2024-7964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外事办)

  • 成文日期:

    2024-12-25

  • 文号:

    绍柯政发〔2024〕11号

  • 文件登记号:

    DKQD00-2024-00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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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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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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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柯桥区烟花爆竹禁放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为:

(一)主城区及周边禁放区域:包括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湖塘街道、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马鞍街道、齐贤街道、安昌街道、福全街道、兰亭街道等11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详见附件)。

(二)其余镇禁放区域:夏履镇、漓渚镇、平水镇、王坛镇、稽东镇建成区(详见附件)。

(三)其他重点区域: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禁放区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绍柯政发〔2024〕3号)同时废止。以往发布的通告中禁放区域与本通告有冲突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件:绍兴市柯桥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绍兴市柯桥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注:红色标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夏履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注:禁放区域为东至夏履镇东江,南至绿杨路,西至夏履镇西江、埠头路、环山公路,北至杭金衢至杭绍台连接线(金伯利纺织附近)、夏东村农贸市场的合围区域。


漓渚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注:禁放区域为东至漓渚江、幸福路,南至分后线、树漓公路(沿街店铺除外),西至漓头公路、兴业路,北至漓福公路、高车头溇的合围区域。


平水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注:禁放区域为东至天工开墅东侧、南至人民路、西至212省道(绍甘线)、北至平王线的合围区域。


王坛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注:禁放区域为东至移民小区(舜忆小区)、南至南溪路、西至212省道(绍甘线)、北至平王线(镇北路)的合围区域。


稽东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注:禁放区域为东至育才路、南至榧香路、西至滨溪路、北至车竹线的合围区域。


文件下载:绍柯政发〔2024〕11号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 DKQD00-2024-0004(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