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49-7/2024-793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夏履镇 | 发文日期: | 2024-10-12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码: | 夏委〔2024〕56号 |
00258249-7/2024-79396
其他
夏履镇
2024-10-12
夏委〔2024〕56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13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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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夏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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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民主协商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进一步总结提炼“夏履民主程序”近20年来的发展变革历程,持续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坚持党建引领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开创基层民主自治新局面。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夏履民主程序”迭代深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对“夏履民主程序”迭代升级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基层治理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将“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作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夏履镇自2005年起推行“夏履民主程序”以来,规定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两委”必须按照一系列与村民事先协商确定的决策办事流程,在一定时限内,按程序有步骤地逐一实施。该项村级协商民主制度于2013年1月获得时任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蔡奇同志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推广。近20年来,夏履镇始终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工作愿景,持续迭代深化“夏履民主程序”省级经验,并取得了良好成效。然而,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民主协商制度在基层,尤其是农村(社区)落实的过程中仍存在平台缺、渠道窄、参与低、成果少等问题,显著影响了基层治理纵深发展的进度。面对新时代、新形势和新任务,全镇上下要坚持党建引领,以更高认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凝心聚力推动新时代“夏履民主程序”迭代深化,充分发挥村级议事协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辅助决策的良好作用,促进基层民主生态健康发展,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二、进一步完善“夏履民主程序”的时代内涵
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协商议事实现多方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是“夏履民主程序”的根本遵循。各村(社区)要积极践行新时代“夏履民主程序”,推动“逢十议事”等民主机制科学常态有效运行,切实丰富民主形式、激发民主活力、提升民主实效。
(一)议事协商原则。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村级议事协商中的领导作用;二是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三是坚持平等共享,公平公正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是坚持科学实效,确保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实施之中,增强决策科学性和实效性;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做到民主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深度融合;六是坚持因地制宜,鼓励村(社区)结合实际,创新深化、聚焦重点、协商破题。
(二)议事协商内容。根据上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结合村(社区)当前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与基层治理实际,确定议事协商的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落实过程中需要协商的事项;二是村(社区)发展过程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重点项目和公共事务等;三是村(社区)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矛盾纠纷和意见诉求等;四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议事协商的事项;五是其他需要开展议事协商的事项和内容。
(三)议事协商人员。各村(社区)要坚持“党建引领、多方参与、协商共治”的组织原则,组建“1+N+X”的“民主议事团”。“1”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为主要负责人;“N”即村两委干部代表、镇联村(社区)领导和驻村指导员代表、驻村民警、金融特派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乡贤代表、网格员代表等,作为议事团常规成员;“X”即涉事利益相关方代表、人大和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社会组织代表、法律界人士等,作为议事团特邀成员。“民主议事团”采取动态组建机制,按照议事协商具体事项、相关要求,灵活选择议事协商的参与群体,或以“项目制”组建临时功能性议事协商小组,确保议事协商科学合理、精准有效。为确保议事协商顺利取得成果,原则上每次组建的“民主议事团”成员总人数应为奇数。
(四)议事协商形式。各村(社区)的议事协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围绕老百姓所想、所需、所求,让群众以听得见、看得到、摸得着的切身感受融入其中,具体形式应参照《夏履镇“逢十议事”工作机制》有关要求执行。各村(社区)要将“民主议事团”作为议事协商的主体,负责日常召集、主持召开议事协商活动;议事协商时间应集中于每月十日,可根据实际议题情况阶段性召开,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协商模式可以是线上议事协商、现场议事协商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线上议事协商应公开直播全过程,现场议事协商应位于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民主议事堂等方便群众参与的公开场所;议事协商的过程与成果,应及时做好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与评价;议事协商的成果应按月做好记录,并统一记录于《民主档案》中。
三、进一步规范“夏履民主程序”的议事程序
根据《夏履镇“逢十议事”工作机制》等有关文件要求,各村(社区)的议事协商应严格落实“七步走”程序,做到议前广泛听取民意、议中规范流程步骤、议后主动复盘总结,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民主“闭环”。
(一)收集民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经入户走访、政务热线、公开意见箱、网络直通车等多元化渠道广泛听取民声、收集民意,并做好分析与记录。
(二)梳理议题。梳理村(社区)本级重点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经村(社区)两委会研讨,提出议题优先级顺序,初步形成本轮议事协商的议题清单。
(三)确定议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浙里兴村治社”等数字化载体,将初步形成的议题清单上报至联村领导和分管领导处,审核有关议题的可行性,确定最终议题清单。
(四)议事筹备。围绕议题清单,动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开展民意摸排与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广大村民对议题有关内容的真实想法,结合实际谋划相关事项的解决方案,等待议事协商。
(五)组织协商。每月十号,“民主议事团”主要负责人召集开展民主议事协商活动。议事协商过程中,议题经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投票表决作出最终决策。小议题应现场明确责任,即刻处置办结;大议题经议事协商提出处置计划和实施方案后,由“民主议事团”根据相关人员职责分工,指派专人负责跟进落实,经“五议两公开”等必要程序通过后,限期处置办结。
(六)监督落实。议事协商成果,议题处置进度及结果及时在党建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公示,接收广大群众监督。如有质疑,则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做好相应的解释说明工作。
(七)群众评议。“民主议事团”定期委派村(社区)两委干部、网格员等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听取老百姓对上轮议事协商议题落实情况的真实想法,并根据反馈做好复盘总结,持续改进议事协商方法,提升基层民主自治的实效。
四、进一步强化“夏履民主程序”的组织保障
持续迭代深化新时代“夏履民主程序”是加速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镇党委政府将持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村(社区)探索“夏履民主程序”新经验新路径,常态化实践村级议事协商制度的关心指导,强化考核管理,确保各项机制、各个程序运行规范,取得实效。各村(社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要坚决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好落实,带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践行新时代“夏履民主程序”,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系延伸到千家万户,让“议事协商、为民解忧”的春风吹进夏履百姓心田。
中共柯桥区夏履镇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