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49-7/2024-792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夏履镇 发文日期: 2024-01-2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码: 夏政〔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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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249-7/2024-79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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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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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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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政〔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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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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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夏履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12-11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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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夏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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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全力维护我镇火灾形势稳定,根据《柯桥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我镇“九小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集中惩治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设防等级,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养,落实“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在实战实效中推动基层应急消防力量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效能,切实提高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维护全镇火灾形势稳定。

二、整治对象

(一)小学校(小幼儿园):班级数6个(不含本数,下同)以下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二)小医院(小诊所、小托育机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诊所、门诊部、托育机构。

(三)小歌舞娱乐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足浴店等场所。

(四)小网吧: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网吧、电竞小站。

(五)小旅馆:客房数50间以下的旅馆(宾馆、饭店)。

(六)小餐饮: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场所。

(七)小商店: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商店(商场、超市)。

(八)小美容洗浴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美容美发场所。

(九)小生产加工企业: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生产加工企业、家庭作坊等生产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合用场所:不得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其他场所居住与非居住部分应进行防火分隔,紧急情况下居住人员能安全疏散。

(二)电动自行车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应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完全分隔;电动自行车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充电。

(三)用电管理: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四)用火管理:严禁违规电气焊作业;高层建筑、地下室、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美容洗浴场所内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合用场所内煤气灶与居住部分应进行有效分隔。

(五)装修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不得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

(六)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七)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划有明显标线标志;严禁在消防车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八)设施器材: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九)教育培训:“九小场所”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防火检查、隐患整改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一懂三会”要求。

四、职责分工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业务相近”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坚持镇级牵头、各职能线办、站所和村(社)参与,做到镇村一体、条抓块统。

全面组织各职能线办、站所和村社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全面摸清“九小场所”底数。全面落实“141”基层治理隐患三级闭环管控机制。对排查发现能当场整改的问题隐患,由网格员督促整改;对排查发现不能当场整改的问题隐患,由镇综合信息指挥室落实相关线办、站所跟进处置;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隐患,由镇和相关部门合力处置;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问题隐患突出的,报上级政府部门挂牌督办。各线办、站所要建立统筹协调、高效协同的责任落实机制。应消办、各村(社)负责小生产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协同推进消防安全风险排查、隐患整改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负责指导、督促小餐饮、小商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社事办负责小学校(小幼儿园)和学科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检查,负责小医院(小诊所)和小托育机构等场所的日常检查。文旅线负责小餐饮(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场所)中的农庄日常检查。城建办负责燃气使用场所的日常检查和整改督促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各村(社)负责对本村社行政区域内的“九小场所”履行日常检查职责,并配合相关线办、站所一同开展检查工作。派出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九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重点是小娱乐场所、小网吧、小旅馆、小美容洗浴场所,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和防火检查日志,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推动整改措施及时落地。各线办、站所和村社要聚焦基层末梢,紧盯问题隐患,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监管执法,形成整治合力。

五、步骤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3年12月底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落实。参照《夏履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记录表》(附件1)中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排查整治标准。

(二)排查整治(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及时公布“九小场所”排查整治标准,广泛发动“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要结合前期掌握的“九小场所”底数清单进行比对,组织人员、精干力量和基层网格力量对“九小场所”开展基础排查和专业排查,按照文件要求和片区网格责任划分,逐个场所进行排查,填写《夏履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底数排摸清单》(附件2),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提升排查质效,彻底摸清“九小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按照职责分工建立所负责场所类别的信息数据库和排查台账,并及时交予应急办备份。各线办、站所和村社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信用惩戒等手段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刚性措施,集中查处一批、清理一批、警示一批、曝光一批、约谈一批、挂牌一批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场所。

(三)总结巩固(2024年11月至12月)。要认真梳理总结,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要固化应急消防治理与“141”基层治理体系深度融入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压实基层网格基础排查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线办、站所监管责任,确保隐患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闭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预防本地区、本行业火灾事故特别是“小火亡人”事故的重要举措,全面发动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大整治力度。落实“七个一律”刚性措施: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住人合用场所不符合要求或者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的,一律予以清理;“九小场所”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依法查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一律依法处罚;车辆停放占用消防车道的,一律强制拖离;从业人员不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一懂三会”要求的,一律组织实操实训。

(三)注重宣传培训。要充分依托现有消防救援站等力量组建消防宣传“服务队”,利用各级消防宣传培训体验室将群众“请进来”,或结合隐患排查、熟悉演练等工作“走出去”,对单位、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了解消防安全常识,掌握“一懂三会”消防技能。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平台和新媒体资源开展消防知识宣传,传播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安装防盗窗的火灾危害性和掌握火场逃生自救的重要性。

(四)严格督导问责。专项整治要求真务实、力求实效,严禁搞形式、走过场。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组织落实不力、存在区域性严重问题隐患的,要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开展不力,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各线办、站所和村社每月16日前将阶段工作小结报送镇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2024年12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夏坚,联系电话:17816875336(浙政钉同号)。

附件:1.夏履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记录表

            2.夏履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底数排摸清单

 

柯桥区夏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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