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49-7/2024-792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夏履镇 发文日期: 2024-04-0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文件编码: 夏政〔202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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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249-7/2024-7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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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发布机构:

    夏履镇

  • 成文日期:

    2024-04-07

  • 文号:

    夏政〔202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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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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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夏履镇城乡环境整治管理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4-12-11 10:00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夏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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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

为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夯实环境整治的基层基础,提升城乡环境整治高标准下的常态化管理水平,根据绍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常态化评估意见及柯桥区城乡环境整治月度抽查考核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整治目标

紧紧围绕加快打造“杭绍临空后花园、特色产业集群地、康养休闲活力镇”建设,继续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实现高标准下的常态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提升城乡环境整体面貌,努力在全区环境整治考核上争先进位。

二、考核办法

环境整治工作通过每月排位通报、年度奖惩考评等方式开展环境整治考核管理工作,考核内容为全镇环境整治“保整洁”和高标准下“常态化”管理情况。

(一)考核标准。月度检查设分值100分,其中上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倒扣分10分(包括镇级检查和第三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二)考核方法。每月两次检查,镇环境整治检查组和委托第三方检查组分别对11个村开展一次实地检查,两组检查得分取平均分作为镇环境整治月度考核分。

(三)考核内容。镇环境整治月度考核、区城乡环境整治月度抽查考核、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常态化评估考核、抽检问题按时高质量整改完成情况、镇本级和上级督查发现问题点名批评和舆论媒体负面报道等均作为各村考核管理、经费保障、年度奖惩的依据,自2024年3月起计入考核。

三、经费保障

2024年度各村的环境整治工作经费同比2023年增长25%,包括基础补助、考核补助。涉及重点路段和游步道管理的适当增补(详见附件2)。

具体经费按月考核、季支付实施。各村要严肃财经纪律,切忌挪用环境整治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督。

四、工作奖惩

(一)挂钩村干部奖扣

1、根据区级月度抽查考核排位通报,被检查村排位列农村组前1-3位、前4-6位、前7-10位、前11-15的村,分别奖励村干部20000元、15000元、10000元、5000元。

2、在区垃圾分类检查中,列入红榜的,奖励村干部3000元,社区干部2000元。

3、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常态化评估考核中列全市前10位的奖励村干部30000元、11-20位的奖励村干部20000元。

4、在区级月度抽查考核、垃圾分类检查成绩不理想的,结合镇对村月度重点工作、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进行扣减,其中区级月度抽查结果列全区末3位或在市级农村人居环境评估考核中列末10位,通报当月考核奖实行一票否决;列区级月度抽查末4-6位或在市级农村人居环境评估考核中列末11-20位,通报当月考核奖减半;在区垃圾分类检查中列黑榜的,通报当月考核奖扣减相应金额。

奖励资金由村(社)自行分配后将明细表上报镇环卫站办公室(详见附件3)。

(二)挂钩村集体经费补助

1、在镇级月度考核排位中,得分在85分及以上及不存在退位2位及以上的,得到全额考核补助;85分以下至83分扣当月考核补助30%、83分以下至80分扣当月考核补助50%、80分以下的当月考核补助全部扣完;存在退位2位、3位、4位及以上且得分在87分以下的分别扣当月补助10%、20%、30%。

2、在区级月度抽查考核排位中,列末1-3位、末4-6位,分别扣通报当月考核补助100%、50%。

3、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常态化评估考核中列全市末10位、末11-20位,分别扣通报当月考核补助100%、50%。

4、月度考核补助按高不重复扣减。

(三)挂钩年度岗位考核

1、镇环境整治月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升0.3分、得分在85分以下至83分的扣0.2、得分在83分以下至80分的扣0.3分、得分在80分以下的扣0.5分;月度提升2位、3位、4位及以上且得分在87分以上的分别升0.2分、0.3分、0.5分,倒退2位、3位、4位及以上且得分在87分以下的分别扣0.2分、0.3分、0.5分。不重复升扣,按靠高计分。

2、区城乡环境整治月度抽查考核排位中抽中村列前1-3位、4-6位、7-10位、11-15位,分别升2分、1.5分、1分、0.5分,列末1位、末2-3位、末4-6位,分别扣3分、2分、1分。

3、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常态化评估排名前1-10位、11-20位,分别加3分、2分;末1-10位、11-20位,分别扣3分、2分。

4、因城乡环境整治存在问题被区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视情节轻重扣分,1-2月份的考核按2023年文件执行,3月份进退位对比2023年度排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村为本辖区城乡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环境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常抓不懈。

(二)强化职责,督查问责。各村要切实增强对环境整治工作的主动性、责任心,以主人翁的定位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标本兼治的整治体系,促进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坚持原则,规范操作。镇环境整治检查组和第三方检查组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检查范围和检查标准开展实地检查,严格对照环境整治评分标准进行逐一打分,做到 “同把尺子量到底”。

(四)形成合力,确保实效。环境整治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乡村振兴大局。各村要积极发动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群众支持参与环境整治工作,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要带头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垃圾源头分类,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主动性,倡导乡风文明、生态宜居的生活方式。


附件:1.夏履镇农村环境整治评分标准

             2.2024年夏履镇月度城乡环境整治经费安排表

             3.夏履镇农村环境整治奖扣资金分配明细表

 

柯桥区夏履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附件3.doc

附件2.doc

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