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23-5/2024-787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发文日期: 2024-11-18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文件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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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223-5/2024-78758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 成文日期: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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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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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4-11-18 14:28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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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第一期)

序号

行政区域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最新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

1

柯桥区

D3ZJ202405090010

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车头村三岔路口(车头村大石头旁边),饭店(名字不详)油烟向上直排,噪声污染,影响楼上居民。

部分属实

对噪音超标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采取整改提升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信访件反映的饭店为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可可酒楼,位于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车头村原供销社,系二楼建筑,楼上无居民居住。该餐饮店已在屋顶配备油烟净化处理装置,检查时处于开启使用状态。油烟净化设备定期清洗记录显示该餐饮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在餐饮项目的正常经营活动中,排放的油烟对周边居民会造成一定影响。
2.经监测,附近居民二楼外一米点位和餐饮店北侧点位昼间噪声超标。该店22:00后停止营业,故未开展夜间噪声监测。

1.已对经营户噪声污染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5月22日该餐饮店完成整改并进行噪声检测,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属地村委已于5月11日为信访件涉及的当事双方进行协调,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同意通过延长排烟管道并调整方向的方式,最大限度避免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

柯桥区

D3ZJ202405090018

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兴华社区华舍老街里面的当弄29号有400-500平方的房子已经倒塌,里面环境卫生非常脏乱。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并举一反三加强巡查。

信访件反映的房屋,申报面积为国有600平方米,宗地用途为住宅,已倒塌四十余年,目前无人居住。前期,兴华社区曾设法寻找房屋所有人及其继承人,但至今无法找到,目前周围邻居在倒塌的空地上种菜,面积约为25平方米,部分空地上有倒塌的砖块、瓦砾等废弃物。

1.对现场砖、瓦砾等废弃物清理平整并对外围部分进行围挡,防止出现意外事故,现已完成。
2.举一反三,进一步对面上老旧房子加强巡查,如发现年久失修需要修缮的,第一时间联系房屋所有人开展修缮,并每月对村(居)社区环境卫生保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整体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3

柯桥区

X3ZJ202405100006

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富强村绍兴柯桥富强植绒水洗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扩建定型加工项目。企业未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早中晚偷排废气,希望关停污染企业。

部分属实

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对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问题立行立改。

1.绍兴县富强植绒涂层有限公司增加水洗项目经环评审批和验收。现场实际建设涉气生产设备少于环评数量,但检查发现一车间内1台拉幅机进布口处增加轧槽及上浆工序。
2.该企业废水在线监控系统2012年4月25日通过验收,目前运行正常。该企业非2024年绍兴市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且排污许可证为简化管理单位,无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要求。
3.2024年5月11日现场检查时,企业仅三车间1台定型机正常生产,车间内无明显异味,定型机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但废气治理设施清洗维护台账记录不及时;企业车间未配置车间大门,部分窗玻璃破损。同日对企业三车间定型机废气排放口作废气检测,染整油烟、颗粒物、臭气浓度、挥发性有机物均达标。5月14日,对企业一车间、二车间定型机废气排放口及厂界无组织臭气进行监测,结果均达标。

1.对该企业私自增加轧槽及上浆工序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立即拆除一车间1台拉幅机进布口处轧槽。
2.该企业已建立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台账,并修复车间窗玻璃和车间大门,确保车间生产时封闭。
3.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帮扶指导,督促其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做到合法合规生产。

4

柯桥区(0.25)

D3ZJ202405120053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绍兴鑫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购经过固废平台的印染厂产生的定型机布油,非法销售转运到河北、山东、湖北,江西。

不属实

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举一反三强化排查。

绍兴鑫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过环评审批和验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主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具有收集、贮存、利用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的资质,经营范围包含印染厂定型机布油。经核查,该公司对外销售润滑油基础油的区域与信访件反映的基本一致,但未发现非法销售的情况。

5

柯桥区

X3ZJ202405120004

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香林大道与柯南大道交叉口围墙内被用于垃圾存放、回收废品、开设沙场等,引起扬尘污染和河流污染(泥沙被雨水带入河流),导致周边环境质量直线下降。

部分属实

加强扬尘管控,规范污水排放,开展卫生整治

1.该地块属浙江新风热电有限公司所有,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目前该地块共有5家租户,分别为诸暨市栩豪建材经营部、绍兴市柯桥区柯桥众安托运部、绍兴市柯桥区自成贸易商行、绍兴市柯桥区让金贸易商行和建筑垃圾分拣点。自成贸易有废旧木材堆放、让金贸易有废旧金属堆放,建筑垃圾分拣点有建筑垃圾堆放,栩豪建材场地仅用作建筑砂石堆放、分装,未发现涉及采砂、破碎等工艺。经对场界四周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检测,结果达标,但现场部分黄沙堆未覆盖防尘网,场内道路未硬化,存在扬尘隐患。
2.该地块西侧为新风直江,南侧为横江,地表水功能区要求为Ⅲ类。经对新风直江和横江采样监测,结果达到Ⅱ类水质量标准,优于Ⅲ类水功能要求。但该地块生活污水未纳管,部分集装箱改建的厨房、卫生间和洗漱间,生活废水直接排放到地表。

1.要求诸暨市栩豪建材经营部对建筑砂石堆场覆盖防尘网,按规范开展场地喷淋保湿,并立即停止分装作业,待完成整改后恢复生产。
2.要求5家租户立即停止使用涉生活污水设施,按相关要求建设污水收集池,选择第三方对生活污水收运并合规处置,整改完成前严禁使用。
3.对擅自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24年5月22日前对场地内违规堆放的建筑垃圾、废旧金属、废旧木材等回收废品进行彻底清运,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场地整改,整改完成前严禁开展回收作业。

6

柯桥区

D3ZJ202405130001

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湖中村光相小村里面有人私自挖掘废弃矿山,破坏生态,破坏周边道路,多次反映无果。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1.经柯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调查询问,信访件反映地点近年来无偷挖周边山体的行为。进一步对比2019—2022年卫星影像图纸和现场踏勘,未发现该区域有新开挖痕迹,亦未发现有破坏生态环境和破坏周边道路的情况。现山坡下存在一些碎岩石,2023年9月26日经专家现场判断是山体自然风化掉落造成,建议搬迁避让,设置隔离区域,设置警示标牌。
2.柯桥区相关部门共收到1次反映相关问题的举报信,2024年5月9日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出具答复函,因无具体信访人姓名,故无法反馈给当事人。

在现有隔离栏和警示标牌的基础上,增加巡查频次,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7

柯桥区

X3ZJ202405150008

绍兴市柯桥区柯城街道双梅小区在未征求小区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小区21幢至24幢之间的绿化带改建小区停车场,破坏小区绿化,现来信寻求帮助,要求恢复原状。

部分属实

做好解释沟通,争取群众理解。

1.改造方案前期已由该小区业委会、居委会组织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并召开会议形成会议记录,但未能得到停车场周边部分住户理解。
2.为城区安置小区提档改造,对该小区进行停车位增加改造,绿化带相应减少。

属地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周边居民沟通解释工作。

8

柯桥区

D3ZJ202405150075

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联社村杭绍台与杭金衢联络线高速路段建设,上海路桥公司建设时存在污水乱排现象,导致周边农田农作物产量降低,河道污染严重。联社村山庄寺违建,破坏山体、侵占农田。

部分属实

落实整改,办理手续,加强监管。

1.该项目施工单位根据环评批复要求规范处置各类废水,未发现泥浆偷排和污水偷排至农田及河道情况。但暴雨期间该项目施工现场边坡开挖山体的表土可能随雨水流入河流,造成河水浑浊,对附近河道水体采样监测,符合地表水相关标准。
2.该寺庙建筑由联社村集体管理使用,土地性质为其他农用地,存在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没有发现破坏山体、侵占农田情况。
3.根据柯桥区违建处置相关标准,该寺庙属于可允许暂缓拆除范围。

1.责令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增加临时截水沟和沉淀池数量,增加周边裸土覆盖面,确保暴雨期间冲刷表土不带入河道。
2.督促联社村办理暂缓拆除手续。
3.加强监督管理,杜绝任意扩建、改建,改变用途等情况发生。

9

柯桥区

D3ZJ202405160053

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漓渚村村民反映,2016年村民诸某根以旧房维修手续进行房屋扩建,私自占用73平方米农用地(林地)。

基本属实

加强宅基地批后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切实保障农村农民“一户一宅”居住权。

该村民2016年未按审批内容维修建造原宗地号为7-5-4-242的房屋,违建占地约为173.8平方米,其中占用林地160.4平方米。

1.该房屋是当事人唯一住房,属于一户一宅,房屋主体为一体化结构,如强制对其超标建设部分进行拆除,将对房屋整体安全性和使用性造成影响,因此对其暂缓处置。
2.加强宅基地批后监管,形成防控监管合力。
3.为切实保障农村农民“一户一宅”的居住权,对于历史遗留的农民占用林地违规建房的问题,待后续相关政策明确后再进行处置。

10

柯桥区

D3ZJ202405160054

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凤林大道和柯南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拆迁征用地的围墙内,有一处垃圾堆放回收场所,每日运输垃圾车辆进出频繁,存在严重扬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部分属实

规范车辆清洗,加强扬尘管控。做好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1.该地块中违规堆放的建筑垃圾和回收废品已清运完成。
2.对场界四周开展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检测,结果达标。场内道路未全部硬化,车辆进出过程产生的扬尘对附近居民会有一定影响。

1.要求该地块实际负责人督促进出车辆规范使用洗车池,防止尘土沿途飞扬。
2.充分发挥网格员制度,加强日常巡查,严防问题反弹。

11

柯桥区

D3ZJ202405160026

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湖中村光相自然村一家小商店旁有5亩农田被非法侵占建造厂房,现已租给从事废塑料加工的小作坊,小作坊生产时产生异味影响周边群众,多次反映未果。投诉人要求恢复农田。

部分属实

完成违法企业清退离场,恢复土地原状并种植农作物,切实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1.湖中村1村民于2000年左右向湖中村委及2户农户租用共计约3.17亩耕地,在其上搭建钢棚和简易房后出租给他人作为小作坊生产场地及仓库。
2.该地块内无废塑料加工小作坊,但有一家从事纺织品激光雕花的纺织厂,该厂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生产时会产生一定异味,影响周边群众。
3.经查,前期共收到2次相关信访件,1件已回复,另1件正在处理中。

1.按照“低散乱污”整治标准,已完成该纺织厂清退离场工作。
2.目前乱堆乱搭地块已恢复土地原状并复耕。

12

柯桥区

D3ZJ202405170044

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的浙江展望股份有限公司(远瞻路)厂区里面的锡箔纸加工厂日夜机器噪音扰民,经常以停产逃避检查。

基本属实

拆除工厂设备并强化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1.该加工厂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从事经营活动,因现场未生产,故未开展噪声监测。
2.在前期2024年4月18日、4月26日、4月28日夜间3次检查期间该加工厂均处于停产状态,本次调查时该厂仍处于停产状态,经房东通知后方到场接受调查。

1.该加工厂已于2024年5月19日拆除设备。
2.加强后续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13

柯桥区

X3ZJ202405170011

绍兴市柯桥区佳兆业国越府小区28号楼业主反映小区绿化养护不到位,杂草丛生,楼梯满是青苔。

属实

落实补种、清扫等整改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切实保障居民权益。

该小区已入住31户,多数为空置房,存在空置房庭院杂草丛生清理不及时现象。由于地下室入口楼梯没有雨棚,使用频率不高,雨季楼梯长有青苔,同时非主要道路两边灌木存在枯死现象。

1.物业公司已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杂草进行清理、对苗木进行补种,对地下室楼梯进行清扫。物业公司将增加绿化养护频次,包括业主庭院绿化养护计划每月覆盖一次。针对地下室人行楼梯雨水多的季节有长青苔现象,后续加强清扫频次,计划半个月清扫一次。

2.对物业单位进行了约谈,要求立即做好整改工作,并引起高度重视,做好长效管理机制。

3.将加强对属地内物业的管理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物业公司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做相应的处理。

14

柯桥区

D3ZJ202405180035

绍兴市柯桥区王坛镇上王村村民反映,平岭顶有村民饲养家禽产生臭味,蝇虫滋生,该饲养场旁边就是道路,严重影响其他村民的生活,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基本属实

拆除鸡圈恢复土地原状,同时加强检查和宣传,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该村民于路边搭建简易鸡圈,占地面积约24平方米,圈养土鸡14只,粪便未收集处理,现场有轻微异味,容易导致蝇虫滋生,影响农村环境卫生,对周边村民造成一定影响。

1.出具《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事先告知书》,要求上王村委在5月30日前处理现有土鸡,督促该村民拆除鸡圈,该鸡圈已于5月26日下午拆除清理完毕。
2.加强与群众沟通,进一步压实干部责任,明确职责,对村庄环境卫生中的“疑难杂症”和由此引起的邻里纠纷要采取合理措施,积极协调邻里关系,逐一化解,减少重复访、相似访。
3.镇村两级联动,进一步加强日常管控和整治,不定期开展巡查摸排行动,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整改。加强执法巡查,全力避免问题反弹回潮。

15

柯桥区

D3ZJ202405180014

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鹭鸣山庄小区业主反映,和风苑2幢103室业主长期在家中院子里大量饲养家禽,产生恶臭味道,并且安装了 驱鸟器24小时运行,噪音

影响严重。

基本属实

拆除驱鸟器、清运家禽并开展排查整改和宣传引导。

当事人在院内饲养鸡鸭鹅二十余只、狗一条,现场有异味。同时因院内有一棵枇杷树,为防止鸟儿啄食安装了驱鸟器,运行时有声音产生,对周边住户有一定影响。

1.当事人已拆除鸡笼、栅栏、驱鸟器,鸡鸭鹅均已清运搬离。
2.对该小区开展全面排查整改工作,对业主加强宣传引导工作,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6

柯桥区

X3ZJ202405210065

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联社村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偷排污水至附近河道、周边茭白田里,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村民的粮田中。

基本属实

加强施工管理,防止表土入河,清运施工材料,开展截流清淤。

1.信访件反映的公司为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工程施工单位,2024年5月4日至今该项目因政策处理原因一直处于停工状态。该项目施工单位已按环评批复要求规范处置各类废水,未发现泥浆偷排和污水偷排至农田及河道情况。但该施工段周边河道内河水明显浑浊,经对附近河道联社江水体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钢筋加工点南侧溇底为Ⅳ类水,其他5个点位符合地表水Ⅲ类水标准。
2.该施工场地靠近联社村的工程红线边界附近确实存在建筑垃圾堆放超出边界掉落农田的现象,对周边村民粮田造成一定影响。

1.要求施工方加强涉高边坡施工管理,增加临时截水沟和沉淀池数量,确保暴雨期间冲刷表土不带入河道。
2.已完成对浑浊河段进行截流清淤。
3.已完成超出红线部分的施工材料清运。

17

柯桥区

D3ZJ202405220004

绍兴市柯桥区王坛镇王坛村南子口自然村李某在自家的院子里存放粪桶、搭建鸡棚,散发异味,严重影响该村22号蒋某良的生活。

基本属实

清理粪桶,做好卫生,强化检查,积极引导。

经调查,2023年上半年,当事人因日常生活需要,于自家房屋庭院空地内搭建简易鸡圈,占地面积约8平方米,圈养土鸡3只,不属于规模养殖。该庭院内房屋旁存放粪桶2个,用于简易旱厕,现场有轻微异味,会对邻近村民造成一定影响。

1.当事人已于2024年5月23日搬除庭院内的粪桶并做好鸡圈卫生。
2.加强对村民自家庭院的环境卫生检查力度,每次抽查数不少于20户,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引导村民建立健康文明的环境卫生习惯。及时做好政策解释,积极协调邻里关系。

18

柯桥区

X3ZJ202405230115

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凤仪村羽衣路与东沙头路交叉口向南150米东沙头路上右侧的永久基本农田被人用于倾倒淤泥、堆放固体废物、搭建违章建筑。

不属实

经查阅钱清街道“三区三线”划定方案局部图,信访反映地块位于城镇集中建设区,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田,非永久基本农田。经现场踏勘,该地块由原东沙头村路贯穿分隔成南北两侧,现状情况为种植粮油作物(玉米、蔬菜等),目前未发现倾倒淤泥、堆放固体废物、搭建违章建筑情况。

19

柯桥区

D3ZJ202405230036

绍兴市柯桥区联社村联众安置房西面、南面的基本农田被审批允许硬化为宅基地。山庄寺方向养鸭堂西面左手边面积大概一亩的山林被推平,建造私人坟墓。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破碎硬化地面,恢复树木种植。

1.信访人反映地块为两户个人建房及联社安置地块二,均已批准农转用,具备建房和供地手续,属于城镇弹性发展区,不涉及基本农田。
2.信访件反映“建造私人坟墓”地块位于联社村联众自然村下岸王地段,当事人在该处占用其他农用地,破坏植被、硬化部分地面,现场并未发现其他构筑物。经测绘,硬化地块总面积0.519亩,套合2019年土地利用现状图,涉及林地0.045亩、园地0.474亩。

当事人已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硬化地面破碎,6月25日前在原有林地上种植树木。

20

柯桥区

X3ZJ202405230010

绍兴市柯桥区印染产业存在以下问题,印染项目环评审批中,一些早年已经完成环评审批的企业存在设备数量大且排污指标少的现状。而近年来环评审批需对排污指标和设备指标(定型机)进行双控,按照绍市提升〔2019〕3号及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1〕1号备忘文件规定,定型机总量按最高不超过50台/万吨核定,拉幅烘干机总量按最高不超过8台/万吨核定。环评审批中新增了设备指标核定,新老环评之间存在不平衡、不公平的现象。

部分属实

提升产业发展,做好政策解释,抓好工作落实。

柯桥区印染项目环评审批是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相关技术规范,按不同时期环境管理政策要求执行。通过加强对印染行业的环评审批要求,积极推动印染企业集聚搬迁升级,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近年来,绍兴市从源头上加强对定型机数量控制的有关措施,始终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坚持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改善全市空气质量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柯桥区在印染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要求,以严格准入、优化集聚、节能减排、引导兼并为原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所在区域的环境容量等要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材料的审查和批复,不存在不平衡、不公平现象。

鼓励印染企业在符合规划、消防、环保、建筑安全等前提下,实施兼并重组,提升产业发展。同时积极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根据政策的调整、优化,及时抓好落实。

21

柯桥区

X3ZJ202405240160

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印染聚集区浙江绍肖印染有限公司、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浙江新舒纺织有限公司、舒普林印染有限公司屋顶冷却塔直排污水、废气,臭气污染严重。

部分属实

做好破损维修、补设围堰等工作,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达标排放。

1.现场检查未发现信访反映相关企业存在屋顶冷却塔直排污水、废气现象,但浙江绍肖印染有限公司、绍兴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及浙江新舒纺织有限公司个别冷却塔存在边网破损、周边无围堰等情况,塔内循环冷却水存在“跑冒滴漏”隐患。
2.现场检查未闻到明显臭味,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已对4家企业厂界臭气进行采样检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再行处置。

1.绍肖印染、金祥惠纺织、新舒纺织已完成破损冷却塔维修,并按要求对未设围堰的冷却塔四周补设围堰,规范冷却塔的日常使用。
2.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治污责任,建立自巡查制度,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2

柯桥区

D3ZJ202405240012

绍兴市柯桥区上王村平岭顶王某灿在防护栏外面搭建养鸡场,异味严重、蚊虫多,下雨天有鸡粪污水流出。

基本属实

落实立行立改,强化宣传引导,坚持长效管理。

2023年上半年,当事人的母亲于自家房屋(上王村657号)何要线村道旁的一块空地搭建简易鸡圈,圈养土鸡。该鸡圈占地面积约24平方米,圈养土鸡14只,现场有轻微异味,容易发生蝇虫滋生现象,同时未采取相应粪便收集处理措施,下雨天存在污水流出隐患,影响村庄环境卫生。

1.该鸡圈已于2024年5月26日下午拆除清理完毕。
2.加强与群众沟通,进一步压实干部责任,明确职责,积极协调邻里关系。
3.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不定期开展巡查摸排,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全力避免问题反弹。

23

柯桥区

D3ZJ202405250063

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越皇贡酒厂排放的污水污染了厂区周边的农田,导致农作物无法正常生长。

部分属实

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生活污水收集到位,并加强企业日常监管。

信访反映的越皇贡酒厂为绍兴越皇贡酿酒有限公司。该企业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纳管排放,外排废水流量通过排水公司的流量计统计。厂区内地面雨水收集至厂内应急池回用,屋顶雨水经架空管接入厂外路边沟渠,但缺少雨排口标识标志,此外职工就餐区的洗漱盆排水管接至厂外,存在部分生活污水收集不完善情况,对厂区周边巡查未发现其他污水排放行为。该企业下游200米内周边有约50亩农用地,经走访村委和现场耕作农户,未发现农田中的农作物无法正常生长的情况。

1.该企业已将职工就餐区的洗漱盆排水管接至污水管网,确保生活污水收集到位;已完成雨水排放口标识标志的制作。
2.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24

柯桥区

X3ZJ202405250019

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鉴湖南院15、21幢排屋业主朱某美,肆意侵占小区外沿河自然保护地用铝合金围栏非法建造围栏50米左右来扩大私人花园,破坏沿河生态环境。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

部分属实

停止施工,拆除围栏,加强管理,维护居民公共利益。

1.信访件反映的实为福全街道鉴湖南院15、20幢排屋(同一业主)。该业主经与房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由其出资并对小区外沿公共绿化带进行改造提升。该部分绿化带距离河道尚存一定距离,改造位置不涉及沿河游步道、河坎,也未涉及河道水体,且该部分绿化带不属于沿河自然保护地。但该公共开放区域游步道侧已建成单侧铝合金材质护栏约50米,围栏未封闭,该业主的私人花园还未扩大。
2.2024年5月19日福全街道办事处曾接到2件有关违法建设施工问题的投诉举报。物业公司于2024年5月19日进行了制止,并在业主信报箱上张贴了违章违规整改通知单,要求业主拆除围栏,并恢复原状。

1.已对该业主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对公共绿化区域部分改造施工。当事人已于2024年5月30日拆除围栏,恢复公共区域。
2.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禁止将公共绿化带改造为私人花园,确保公共区域绿化带向居民公众开放。

25

柯桥区

D3ZJ202405250007

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香林村委以环境整治为由,村委出资帮316号住户在集体用地上建鸡棚,臭气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基本属实

抓紧整改到位,从严面上管理,积极协调引导。

香林村316号村民在自家房屋旁一块空地自费搭建简易棚舍,圈养土鸡40只,无相应粪便收集处理措施,现场存在一定异味,影响周边环境。该空地非集体土地,香林村村委在环境整治时出资对原鸡棚用绿色材料进行了遮盖处理。

1.督促农户立即对棚舍进行清洁,及时处理养殖粪污,做好卫生保洁,同时要求农户对养殖数量进行控制。
2.加强日常管控和整治,不定期开展巡查摸排行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环境卫生无死角。
3.加强沟通引导,积极协调邻里关系。

26

柯桥区

D3ZJ202405250005

绍兴市柯桥区王坛镇上王村平陵自然村王某荣养鸡臭气扰民,滋生蚊虫。

基本属实

加强日常管理,避免问题反弹,强化宣传引导,协调邻里关系。

2023年上半年当事人妻子在自家房屋旁空地搭建简易鸡圈,圈养土鸡,现场有轻微异味,容易发生蝇虫滋生现象,影响村庄环境卫生。该鸡圈已于2024年5月26日下午拆除完毕。

1.进一步加强日常管控和整治,全力避免问题反弹回潮。
2.加强宣传沟通,积极协调邻里关系。

27

柯桥区

X3ZJ202405260060

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会稽村村民戴某根于2023年3月15日在其房屋西北角违法开挖山体200多平方米,导致山体破损,水土流失,存在山体滑坡和地质灾害隐患。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管理,防止相关问题再次反弹。

1.经调查,2023年3月15日,当事人以旧房修缮为由,在其宅基地屋后原化粪池西侧开挖平整土地,拟用于扩大原有化粪池,当天被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开挖土壤进行了回填整改。经测绘及套合土地利用现状图(2019年变更),该动工用地面积24.28平方米,地类为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
2.现场观察,该区域植被生长良好,无水土流失现象。经专家现场踏勘后判定:当事人屋后第一处边坡有护坡措施,该护坡墙稳定性较好,现状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屋后第二处边坡,虽然裸露,但露出基岩完整性较好,且该边坡未直接朝向房屋,现状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28

柯桥区

D3ZJ202405260025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七七丘东湖农场所属的1300亩基本农田被堆放大量建筑泥浆,不清楚从哪里运来,持续两三年。

部分属实

覆盖裸土减少施工扬尘,加强日常管理,杜绝垃圾偷倒。

信访反映地块共1372.169亩,三调地类为养殖坑塘用地、其他草地、坑塘水面、耕地、设施农用地等,非基本农田,权属为绍兴东湖农场有限公司二分场。200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外包用于虾塘养殖。2024年东湖农场二分场经审批对该地块实施整体改田工作,在其中200亩地块进行泥浆泵取土,对整体坑塘(约1100亩)进行吹填平整,非信访人反映的1300亩基本农田大量堆放建筑泥浆。该项目施工工地存在裸土未覆盖情况,在施工运输中存在扬尘。

1.施工单位已完成施工工地裸土覆盖、草籽撒播,切实减少施工扬尘。
2.加强对吹填、施工运输的监管,杜绝在施工中出现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

29

柯桥区

D3ZJ202405260024

绍兴市柯桥区湖塘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曾旺建材有限公司、御专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生产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部分属实

落实立行立改,拆除生产设备,坚持长效管理,防止问题反弹。

信访反映的为绍兴柯桥湖塘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增旺建材有限公司和绍兴御专建材有限公司,3家企业均未经环评审批。现场检查时3家企业均未生产,湖塘新型建材已采取措施对扬尘进行抑制;御专建材产生扬尘已环节开启雾炮机降尘;增旺建材露天砂石堆场未覆盖易产生扬尘。湖塘新型建材无生产废水,但地表径流水未配套建设拦截沟;御专建材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痕迹;增旺建材无生产废水。

1.2024年5月28日,对绍兴御专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封停整改,在未完成环评手续前不得生产。
2.约谈湖塘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责令停止生产,在未取得环评手续前,不得开展生产加工等活动。

3.已对绍兴柯桥增旺建材有限公司关停全自动智能混凝土砌块成型机,并予以查封。责令该企业于规定期限内拆除水泥砖生产线设备,该企业已于5月31日前完成全部设备拆除。并对露天砂石堆场进行覆盖。

 

30

柯桥区

X3ZJ202405260012

绍兴市柯桥区德欧化工将废酸销售给南洋印染,违反危废管理规定。

部分属实

开展特征因子检测并做好后续处理。

根据浙江德欧化工制造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固体废物核查报告,该公司生产销售的硫酸(20-30 %)为副产硫酸,不属于废酸,不涉及违反危废管理规定的问题。经对该公司近一年副产硫酸销售情况调查,并与浙江省涉毒物品管控系统的购销备案量进行比对,相关台账、合同、备案、销售发票等手续齐全。该公司副产硫酸的特征因子为硝基苯,但未对该因子进行检测。

德欧化工已于2024年9月19日完成对副产硫酸中的特征因子(硝基苯)自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样品特征因子(硝基苯)含量〈0.04ug/L,符合企业稀硫酸环评执行标准(50ppm)。

31

柯桥区

X3ZJ202405260010

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富强村存在以下问题:1.违法开采富强村眠牛山山林地块,毁林面积达三十多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2.何某兴占用山地建造绍兴第二印染厂,偷倒化工垃圾,污染地下水。

部分属实

清运建筑垃圾,限时整改到位,加强监督管理,合法合规生产。

1.2019年福全街道办事处经审批对富强村锦远化纤厂区崩塌边坡进行治理,于当年7月竣工。经查阅资料及通过实地踏勘,信访件反映实为当时的边坡治理作业,目前未发现新毁林痕迹。
2.绍兴第二印染有限公司使用土地分别位于福全街道漓渚江北岸区块与南岸老区区块,不涉及山地,使用的土地均有合法出让手续。
3.2017年绍兴第二印染有限公司印染产能整合重组成立“绍兴富强宏泰印染有限公司”落户马鞍街道,原厂区内的污水、污泥有序处置。印染产能退出后的场地于2019年7月进行退役场地地下水污染调查,结果表明该退役场地地下水、土壤特征污染物均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无需再进行详细采样分析、风险评估或修复。目前该公司厂区以纺织、仓库出租为主,无生产性废水和化工垃圾产生,现场检查未发现偷倒化工垃圾行为,但厂区内多处空地堆放建筑垃圾和报废设备。

1.第二印染已于2024年6月2日完成厂区内建筑垃圾和报废设备清理工作。
2.加强对第二印染的帮扶指导,督促提升管理水平,做到合法合规生产。

32

柯桥区

D3ZJ202405260014

绍兴市柯桥区王坛镇上王村平岭登王某某家散养了家禽,污水直排到道路上,产生恶臭。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

基本属实

加强日常管理,避免问题反弹,强化宣传引导,协调邻里关系。

2023年上半年当事人妻子在自家房屋旁空地搭建简易鸡圈,圈养土鸡,现场有轻微异味,容易发生蝇虫滋生现象影响村庄环境卫生。该鸡圈已于2024年5月26日下午拆除完毕。

1.进一步加强日常管控和整治,全力避免问题反弹回潮。
2.加强宣传沟通,积极协调邻里关系。

33

柯桥区

X3ZJ202405260007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城市之星公寓1#楼东南角负二楼大润发超市冷冻机外机(共28台)和一台冷却塔机组,冷冻机组的外机一年 365 天连续不间断的运行,在晚上嗡嗡的振动声穿透力的极强。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要求对机器进行降噪处理,减少噪声污染带来的影响。

部分属实

开展系统排查,后续跟进处理,强化沟通交流,维护和谐稳定。

1.该机组包括中央空调冷却塔一组和冷冻冷藏柜、冷库散热风扇三组(共28台),其中中央空调冷却塔一般开启时间为5月至10月,运行时间为上午8时至22时;冷冻冷藏柜、冷库散热风扇根据温度设定启停。开发商曾2次对该机组实施隔音降噪治理工程。经对冷凝机组、冷却塔西侧、北侧两个点位进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2020年至今共收到2次相关投诉举报,属地均进行了调处回复。

1.要求超市经营方持续做好冷凝机组、冷却塔等设备的隔音降噪。超市经营方绍兴柯桥润瑞商业有限公司已于6月5日请冷凝机组、冷却塔设备厂商爱普塔(青岛)商业设备有限公司、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上海翔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大润发总公司工程技术组工程师,联合对大润发超市该机组设备噪声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排查,并于7月29日—8月2日对机组设备零件减震地脚、阻尼弹簧、避震软管等进行更换。经检测,该点位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与群众做好沟通交流工作,积极协调化解纠纷,做好信访稳控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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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5270016

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白洋村一家非法废塑料造粒厂,长期晚上生产,废水乱排渗排,污染周边环境。

部分属实

拆除设备,清理场地,加强巡查,防止反弹。

信访反映的废塑料造粒厂为个人废塑料造粒作坊,未申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内有废塑料造粒机、部分废塑料原料及粒子成品。现场未生产,车间内有废塑料气味,冷却水槽内有少量冷却水,未发现有排放迹象。同时对作坊周边河道巡查,未发现有废水异常排放情况。

1.已于2024年5月28日出具整改告知书。2024年5月29日,该作坊废塑料造粒设备已拆除,相关原料、成品已清理。
2.加强对白洋居五龙江地块的日常管控和整治、防止“低散乱污”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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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D3ZJ202405280066

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兴华社区鑫新五金机械厂,厂区内饲养家禽,环境很差产生臭味。

基本属实

拆除鸡棚,清理地面。

该厂后门外设有一个约6平方米简易鸡棚,圈养3只母鸡用于生蛋,因与居民区较近,臭味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已于2024年5月30日拆除鸡棚并清理地面。

36

柯桥区

D3ZJ202405280024

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秋湖村索米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雷贝斯散热器有限公司、凤凰创新园、柯桥幼儿园、名匠培训存在非法占用农田的情况。

不属实

1.索密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即信访反映的索米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土地系经审批转让所得,无扩大用地行为。
2.浙江雷贝斯散热器有限公司土地系国有土地出让所得,无扩大用地行为。
3.信访反映的凤凰创新园实为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土地系国有土地出让所得,无扩大用地行为。
4.绍兴市柯桥区鉴湖幼儿园(即信访反映的柯桥幼儿园)其土地权属为绍兴柯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国有划拨方式所得,无扩大用地行为。
5.绍兴柯桥名匠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位于索密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厂区内,土地权属索密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37

柯桥区

X3ZJ202405280064

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富强村绍兴第二印染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非法侵占厂区外5亩多保护性农田用于建造污水池,对周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2.污水池运行时产生臭气。多次反映未得到处理。

部分属实

暂缓拆除污水池,完成家禽清理。

1.经调查,信访反映的“5亩多保护性农田”用地面积5.478亩,属集体土地,尚未办理土地等相关审批手续。该污水池地块分二期建造,一期在1998年转制前已建,二期在2004年建造,经套合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该污水池属于存量违建,2018年初绍兴第二印染有限公司搬迁关停后停用至今,并及时处置了原厂区内污水、污泥。2019年7月,对其退役场地环境进行调查,土壤特征污染物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该企业污水池停运至今,已及时处置污水和污泥,不存在污水池产生臭气情况,但发现厂区内个别租户擅自养家禽,导致异味扰民。
3.共收到涉及第二印染厂信访投诉三次,但均反映违纪问题,属地多次当面与反映人沟通,并答复调查情况。

1.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该企业污水池系2004年之前建造,属存量违建,对其暂缓拆除。
2.已完成厂区内家禽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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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5280045

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下灶村,下灶溇一条防旱防涝沟被封死,村里部分生活污水排入下灶溇,导致下灶溇变成化粪池,严重污染环境。

部分属实

加快水体更换频率,清理河道垃圾,加强污水管网维护。

1.下灶村于2016年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下灶溇系下灶村内一条内河(断头河),两岸共有居民21户,无生产企业,除两个农田防涝排水口及一条农业沟渠外无其他排水口,未见生活污水排入。现场下灶溇水位较低且流动缓慢,无明显异味及漂浮腐败垃圾,河道内有成群小鱼游动,未发现变成化粪池情况。
2.为保持一定水位,根据农田灌溉及消防应急用水惯例,下灶溇西北末端防旱排涝管口放有一块约封挡四分之一的挡水石板,水流可从石板上方畅通流至下灶溪,未存在封死状况,经检测,该处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标准。但下灶溇常年进水量小,日常有村民在下灶溇中进行浣洗,水体存在一定程度富营养化。同时下灶溇附近地势较低,遇暴雨极端天气雨水进入村庄生活污水管后,存在窨井中污水满溢到下灶溇的隐患。

1.已清理河道,打捞生活垃圾。
2.定期打开挡水石板,加快下灶溇内水体更替频率。
3.2024年6月6日,对污水管网开展一次清洗疏通,加强对污水管网的运行维护。
4.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劝阻村民不文明行为。

39

柯桥区

D3ZJ202405280003

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六峰村咬口地块的两户村民(张某成、张某强)在集体良田上的违章建筑至今未拆除到位;六峰村徐某卫从农户张某羊、张某林、徐某康等人手中以22万元一亩购得永久农田,然后再以村贫困户的名义正在建造别墅。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监督,防止改建扩建;加强面上排查及时整改问题。

1.信访反映的“违章建筑”分别是绍兴兴立特种陶瓷厂和绍兴梁潮化纤有限公司(2010年注册名为绍兴县平祥瓷业,2016年更名为绍兴梁潮化纤公司)。绍兴兴立特种陶瓷厂在原有厂房的基础上,向六峰村村民租赁土地4.57亩,并占用其中662.9平方米土地用于违法搭建钢棚,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原平祥瓷业未批先建占用土地面积1762.2平方米,现状为建设用地;2009年原平祥瓷业在厂区西侧未批先建,占地508平方米钢棚,现状土地性质为园地,非基本农田。目前该两处企业违建厂房已被柯桥区漓渚镇人民政府罚没。2家企业的违章建筑未占用基本农田,根据《柯桥区“裁执分离”案件分类处置办法》规定,经企业申请,漓渚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7月,将两家企业列入缓拆对象,缓拆建筑物没收后直接返租给原用地者。
2.经现场核查,信访反映的“建造别墅”地块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农转用报批前地类为旱地。为解决住房困难户新建房屋的用地问题,六峰村两委会决定将该村14户村民约10.34亩土地折价流转归村集体所有,由村委统一土地流转、统一个人建房审批、统一建造。相关新建房屋及用地均经审批同意。

1.严格参照没收建筑物出租标准向用地者收取租金,同时加强日常监督,防止用地者私自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
2.加强对违章建筑的排查,发现违法违规的问题及时整改。

40

柯桥区

X3ZJ202405280016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锦江花园小区业主活动室经常有人跳舞和打乒乓球,噪声较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基本属实

加装窗帘,加强日常管理,减少周边影响。

为丰富小区业主的业余生活,该小区业委会将16号楼101室、201室作为业主活动室,日常有业主在此跳舞、打乒乓球,产生一定噪声。晚上9点后活动室自动断电,文体活动基本停止。

1.锦江花园小区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牵头为活动室窗户加装窗帘,减少室内声音向外传输,该项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
2.锦江花园小区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明确规定活动室使用时段、噪声控制要求,严格按规定时间开放,小区物业在活动室开放期间做好巡查提醒,防止噪声扰民。

41

柯桥区

X3ZJ202405280004

绍兴市柯桥区夏履镇越王峥村良田间随意倾倒各类垃圾,无人清理,造成良田污染,垃圾异味扰民,要求查处。

部分属实

完成垃圾清理,加强宣传教育和日常巡查。

经核查,信访反映区域为夏履镇越王峥村车水岭通往新民村的机耕路两侧,村内部分村民为图方便,将自建房装修时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沿途随意倾倒,并无工业垃圾,且基本覆盖于路面两侧未侵入农田,异味主要为生活垃圾腐烂产生。

1.已完成该机耕路两侧垃圾清理。
2.加强对村民规范投放垃圾的宣传教育,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不再出现乱倒建筑垃圾的现象。

42

柯桥区

D3ZJ202405280002

绍兴市柯桥区王坛镇南子口村李某在自家院子里搭建鸡棚养鸡,臭味影响前面邻居蒋某良家生活。

部分属实

完成清养,加强巡查,防止反弹。

2023年上半年,该村民于自家房屋庭院内一块空地搭建简易鸡圈,占地面积约8平方米,圈养土鸡3只,不属于规模以上养殖范围,现场有轻微异味。

1.已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家禽清养。
2.加强日常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避免问题反弹回潮。

43

柯桥区

X3ZJ202405290120

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香林村存在以下问题:1.2020年村民胡某香砍伐大岙承包山的林木,改建为废弃物堆放场地,周边许多企业将有害工业、建筑废弃物填埋倾倒在此处;2.另一处大岙的山地被私人承包用于违规挖山开采砂石,并利用矿坑作为废弃物堆放场地。要求相关部门查处。

部分属实

恢复平整地块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1.该地块位于湖塘街道香林村林牧场自然村。2021年,绍兴翰越堂在与香林村委签订租赁合同基础上,计划在山顶开发农旅项目,受资金、疫情、市场行情影响,仅平整场地后作为临时停车场,目前处于停工状态。山顶确实存在砍伐竹子的现象,场地铺有碎石塘渣,已平整的土地面积2019.96平方米,该区域地类为林地。现场未发现废弃物堆放场,也未发现有害工业、建筑废弃物填埋倾倒现象。
2.在信访件反映的“另一处大岙”,由于林区上山作业道路有几处转弯角度较大,且转角处倾斜陡坡时有碎石泥土滑落,存在安全隐患,绍兴翰越堂对个别转角边坡进行清理,并设置简易的临时排水沟,清理后的砂石部分堆放于山坡附近,部分用于停车场平整。在大岙位置未发现存在其他违规挖山开采矿石的现象,也未发现矿坑。

山顶破坏竹林已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44

柯桥区

X3ZJ202405290032

绍兴市柯桥区安昌大河村钱滨线十字路口附近一厂房三楼,有一非法油漆作业企业,无审批手续,随意排放废水、废气,油漆桶渣不知去向。前畈村也有一非法油漆作业企业,无审批。

基本属实

下发整改告知书,要求限期拆除喷漆设备,并予以关停清退。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对废油漆桶和漆渣进行规范处置。

1.大和村钱滨线十字路口附近油漆作业企业为陶某民个人卫浴产品作坊,2023年11月,陶某民租用场地从事卫浴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建有喷漆房一间,该作坊喷漆房无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未进行喷漆作业,无生产性废水,车间内有油漆气味,废油漆桶存放于车间内,漆渣袋装积存于喷漆工位附近。
2.前畈村所属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进行摸排巡查,未发现非法油漆作业的作坊。

1.2024年5月30日下发整改告知书,要求陶某民限期拆除喷漆设备,并予以关停清退。2024年5月31日该作坊喷漆设备已拆除,场地已清退。
2.出具《环境应急处置联系函》,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于2024年5月31日对该作坊的废油漆桶和漆渣进行规范处置。
3.加强日常巡查巡检和整治,发现非法油漆作业情况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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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5300024

绍兴市柯桥区王坛镇王坛村沙坞自然村张某在农田(沙坞庙门前)、山林、原沙坞砖瓦厂等地块偷倒建筑垃圾淤泥,严重污染环境,被行政处罚后至今未清理。

基本属实

进行垃圾清理,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王坛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对张某在原沙坞砖瓦厂内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于2023年9月、2024年1月对张某在农田(沙坞庙门前)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作出行政处罚。经现场勘查,目前农田(沙坞庙门前)处仍有约60立方米建筑垃圾未清运,原沙坞砖厂内仍有约40立方米建筑垃圾未清运。沙坞竹来山山林原有建筑垃圾约500立方米,已于2024年5月26日清理完毕。

1.要求当事人于6月5日内对原沙坞砖瓦厂及沙坞庙门前耕地处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当事人于6月5日清理完毕。沙坞竹来山山林处在清理完毕基础上,于6月25日完成复绿。
2.加大对重点地块的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后从重从严进行处罚,注重处罚后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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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D3ZJ202405310048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元垄城镜园小区北面的云客磨毛厂,租赁绍兴森朋针纺有限公司的厂房生产,生产时大量毛絮飘到小区居民家中。多次投诉,属地回复云客磨毛厂已于2023年注销,实际一直生产,2024年5月30日才卸下门牌。

部分属实

及时清理毛絮,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加强出租厂房监管,禁止租户开展未经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

云客磨毛厂实为绍兴云客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其租赁绍兴森朋针纺有限公司的厂房,2023年10月已退租搬迁。目前实际经营者为森朋针纺。该公司生产工艺是将涤纶丝通过圆机编织成布,无废气产生工序,但在涤纶丝编织、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毛絮。经现场核查,企业的地面、窗户、排风扇等区域发现有一些毛絮,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1.要求森朋针纺及时清理地面、窗户、排风扇上的毛絮,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2.加强该区域出租厂房监管,督促房东落实主体责任,禁止租户开展未经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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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5310092

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绍兴宝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黄沙场,露天堆放黄沙未做防扬尘措施,晴天时扬尘污染严重,污水排放不知去向。

部分属实

对露天黄沙堆场采用防尘网临时覆盖,完成物料传输系统和堆场围挡喷雾装置建设。

1.宝业新型建材具有港口岸线使用经营许可,2023年12月岸线使用人变更为浙江宝业住宅产业化公司。浙江宝业住宅产业化公司拥有船运泊位三3个,实际在用为2个,用于装卸商品混凝土原料石子与黄沙。装卸过程采用吊机抓斗+输送带方式将原料转移至料仓储存,吊机装卸料斗与皮带输送装置均已按环评要求分别配套喷雾装置和密闭罩。其中1#泊位未建设相应料仓,现场检查时发现露天堆放的湿黄沙,存在扬尘污染风险。
2.根据环评要求,浙江宝业住宅产业化公司商品混凝土和岸线码头堆场设有集水沟,地面、设备冲洗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汇入混凝土沉淀池,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行政楼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船舶码头生活污水委托专业清运公司定期清运。2024年6月1日,对厂界周边进行检查,未发现雨水排放口,对厂界北侧东小江采样送检,水质达标。

立行立改,对露天黄沙堆场采用防尘网临时覆盖,企业已于2024年6月30日完成物料传输系统和堆场围挡喷雾装置建设,确保物料装卸过程湿法作业,消除扬尘污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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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5310048

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劳家坂农贸市场(原福景达农贸市场)违规搭建几千平方彩钢棚,搭建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堆放在裸土上的建筑材料,存在污染土壤的风险。

部分属实

责令拆除搭建的彩钢顶棚并恢复原状。

劳家坂农贸市场为绍兴市福景达农业有限公司在福全街道大生村建设的大生农贸市场,于2014年12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地类用途为市场,使用面积11469平方米。投诉人反映的违章建筑约1860平方米,为该公司于2004年搭建的钢结构建筑,用作农产品集散中心,属于存量违章。2018年,该农产品集散中心已停用。2024年6月1日现场检查时,大生农贸市场正在原钢结构的基础上搭建彩钢顶棚,尚未搭建完成,未发现有经营活动。该处违章建筑为钢结构,现场地面已经硬化,搭建过程中不涉及污水产生,未发现建筑材料堆放。

目前大生农贸市场已全部拆除搭建的彩钢顶棚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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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5310089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陶里居壶瓶山北坡有一回收印染厂废料、废布的回收站,废料废布是裹着污水用卡车拉来的,有难闻的气味,回收站人员经常在防护坡上晾晒废料、废布,污染防护坡土壤,毒死防护坡上树木。

部分属实

清理防护坡上杂物。

1.信访反映的回收印染厂废料、废布的回收站为绍兴宇杭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该公司自2024年4月1日起租用壹瓶山地块厂房703平方,主要从事成品零头布回收,厂房内有一定量的布料堆积,由人工分拣打包,并码放在场地内。
2.该公司回收的布料来源主要为柯桥区及周边地区纺织、印染企业外贸订单产生的成品零头布,基本为干布,分拣后码放在厂房内,地面干燥无积水,也没有明显难闻气味。厂房北侧的壶瓶山防护坡未发现晾晒布料情况,土壤没有明显污染痕迹和毒死的树木,但发现坡上有杂物堆放。

1.已督促该公司清理防护坡上杂物,2024年6月2日已完成。
2.强化日常巡查,防止占用防护坡情形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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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5310030

绍兴市柯桥区安昌镇盛陵村存在以下问题:1.徐某军侵占自然保护地超面积建别墅。2.绍兴肖绍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污水排放超标,污染环境。

不属实

1.盛陵村近似反映内容的“徐某军”建房农户有2户,2户农户均系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填充式建造农房,审批程序合规,不存在占用自然保护地行为。经查,盛陵村全域无自然保护地,上述2宗宅基地国土二调地类均为建设用地。
2.绍兴县肖绍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印染产能全部集聚柯桥经开区,在安昌街道不再保留印染产能,2023年4月已注销工商登记。该地块已无印染企业,目前现状为仓库,不涉及污水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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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6010017

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联合村新农村小区排污设施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直排邻边河道,影响河道水质。

部分属实

完成污水纳管,强化日常巡查提高护水意识。

经核实,兰亭街道联合村新农村小区生活污水已纳管处理,现场检查发现有3户沿河住户私自接设管道,将厨房泔水直接排入邻近河道。

1.2024年6月4日已完成3户生活污水纳管工作。
2.加强日常巡查运维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确保污水管网正常运行。
3.提高群众爱水护水意识,营造人人参与保护水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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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6020104

绍兴市柯桥区来信人对受理编号:D3ZJ202405150075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信访人于5月15日反映了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联社村杭绍台与杭金衢联络线高速公路建设段,上海路桥公司建设时存在污水乱排现象,导致周边农作物产量降低、河道污染严重。联社村山庄寺违建,非法破坏森林,未经征收非法侵占土地等问题。来信人就该问题再次反映:1.质疑该项目施工单位根据环评批复并按规处置各类废水,泥浆水沉淀在河道底(经度:30.107510°N;120.292480°E附近);2.山庄寺及坟墓等破坏山林违法建筑,无公示土地使用情况。

部分属实

对浑浊河段进行截留、清淤,增加截水沟和沉淀池数量;对非法占地行为依法做出行政处罚,要求恢复土地原状。

1.经查,杭金衢联络线高速公路建设段现场于2024年5月4日因政策处理原因,一直处于停工状态。桩基施工所产生的泥浆,已设置泥浆池,且配置泥浆固化设备对其进行固化;雨水口标注清晰,未发现泥浆偷排现象;施工场地内已按要求设置沉淀池,未发现污水偷排至农田及河道的情况。但该工程边坡开挖山体的表土,在暴雨期间会被冲刷进入河道,形成泥浆沉淀。投诉点位河道水浑浊,有泥浆沉积现象。
2.2018年6月,联社村村民自发集资对山庄寺建筑翻建,陈某牛系发起人,非其个人占有,现由该村集体管理使用,主要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不对外开展生产经营。信访反映的“坟墓”违法用地处,当事人吴某炎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破坏植被、硬化部分地面,现场并未发现其他构筑物。上述两宗违法用地均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因此不涉及“公示土地使用情况”相关环节。两块地均为其他农用地,不存在破坏山林情况。

1.对于河道现有泥浆沉淀,项目单位已完成对浑浊河段进行截留、清淤;在现有裸土覆盖基础上,增加周边裸土覆盖面,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影响;增加临时截水沟和沉淀池数量,确保暴雨期间冲刷表土不带入河道。
2.关于“陈某牛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的行为”的问题,已相应做出处罚和裁定。山庄寺涉及违建的部分列入缓拆对象。已要求吴某炎对非法占地行为立行立改,目前硬化地面已全部破碎移除,并补种绿植,恢复土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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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6020063

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来信人对受理编号:X3ZJ202405210065的办理结果表示不认可,反映建筑垃圾问题是有意堆放,并非单纯的建筑垃圾堆放超出边界。补充反映联社村以建设老年活动所名义建设,非法破坏山林,董某华占用信访人茶园用于建设私人坟墓,导致茶树被锯掉。

部分属实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要求拆除违规硬化地面,恢复土地原状。

1.经进一步核实,信访件所指“有意堆放的建筑垃圾”为施工单位施工时所需要堆放的底土塘砂,堆放于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工程联众枢纽红线范围内,作为施工场地进行平整,未发现有建筑垃圾倾倒在用地红线外粮田中的现象。
2.2022年6月开始,杨汛桥街道联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建造村养老服务中心,非法占用土地759.72平方米,其中622.85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36.87平方米建设用地,并不涉及破坏山林情况。2023年9月18日,对该合作社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023年10月16日对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与其他设施依法移交属地有关部门进行没收。
3.信访反映茶园处位于联社村联众自然村下岸王地段,该地块实际被村民吴某炎(系村民董某华姐夫)占用并破坏,且部分地面已被硬化(现场并未发现其他构筑物),经测绘,硬化地块,涉及林地29.6平方米,园地316.1平方米。2024年5月24日,已责令当事人吴永炎进行整改,将硬化地面进行破碎并于6月25日前在原有林地上种植树木。截至6月4日,现场硬化地块已完成拆除。

1.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影响。
2.2023年9月18日,对联社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023年10月16日对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与其他设施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没收。
3.已要求当事人继吴某炎对非法占地情况进行立行立改,已完成地面硬化,破碎移除,补种树木,恢复土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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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6020041

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联合村山地、林地、沿山边山地被盗挖石头,用外运烂泥填满后覆盖,其中联合村村委办公点和原班竹小学间的一座山尤其严重,现被堆放外来石渣。

基本属实

对非法开采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1.经查,2021年5月,沈某忠在未取得合法采矿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在联合村老村委东侧地段上开挖山体,非法开采方量848.7立方米,开挖山体位置为信访反映位置。2021年8月2日,对其非法开采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2021年7月,联合村村委厕所后侧山体发生崩塌,属地相关部门出具地质灾害隐患应急项目核定表,建议对该处进行应急排险。主要措施为削坡清坡和堆积物清理,清除危岩。2022年5月,该村委组织人员机械对该点进行施工。
3.2021年9月,绍兴二院兰亭院区(康复医院)开始施工建设,开挖地基时产生大量宕碴,堆放在胡家塔拆迁区内,后于2022年11月经拍卖大部分已运走,不存在用外运烂泥填满后覆盖和堆放外来石渣的情况。经套合2020年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区域为建设用地,宕渣堆放于拆迁区建设用地上符合要求。

2021年8月2日,已对沈某忠非法开采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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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6030045

绍兴市柯桥区夏履镇、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山上建有大量的活人坟,严重破坏山林植被,以下地方尤为严重:1.夏履镇莲增村(莲溪公园东面小山坳)、莲西村、莲东村(马场后门山坳)、莲中村、中村村;2.钱清街道三西村上浦西及九岩的山上;3.杨汛桥街道芝塘湖山。

部分属实

落实整改措施,做好日常巡查,加强打击力度。

1.信访反映的夏履镇5个行政村有违建活人墓共计10处,其中莲增村2处,莲西村2处,莲东村3处,莲中村1处,中墅村2处。均在山上,地类为林地,建坟区域林地被毁。
2.信访反映的钱清街道2个行政村有违建活人墓共计7处,其中九岩村3处,三西村上浦西4处,均在山上,地类为林地,建坟区域林地被毁。
3.杨汛桥街道芝塘湖山上有违建活人墓共计2处,地类为林地,建坟区域林地被毁。

立即组织力量予以整改落实,并多次赴现场等方式进行督导,对调查核实的夏履镇10处,钱清街道7处以及杨汛桥街道6处违建活人墓予以拆除并覆土复绿,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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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6040185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同兴村同兴卫浴出来走到底有一个工厂,该厂主要生产台盆、制作油漆,长期非法排污,粉尘污染严重,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附近河流,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部分属实

关停清退、加强日常管控和整治。

1.经调查,柯北居委会居民鲁某于2023年5月租用柯北居同兴东璜桥地块厂房,分租给绍兴柯桥龙淼机械设备厂进行经营活动。绍兴柯桥龙淼机械设备厂主要生产成品台盆,涉及工序为半成品台盆切割、打磨,现场未发现制作油漆,也未发现喷漆作业。
2.根据龙淼机械台盆生产工序,粉尘主要来自切割、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1台集尘器收集,现场检查时集尘器开启,但收集效果不佳,厂房内地面粉尘积聚较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3.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东北侧为雨水排放口,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偷排的迹象,附近河流水体无污染情况。

1.要求该厂对厂房车间及时进行清扫,减少粉尘积存。
2.已出具整改告知书,要求该厂停止生产,并限期拆除生产设备,该企业已于2024年6月30日完成生产设备拆除工作。
3.已于2024年6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对柯北居同兴村地块开展联合整治,对该地块另外三家卫浴企业生产设备进行拆除。
4.为杜绝涉污企业滋生,街道加强该区块日常巡查,并将该区块内构筑物列入拆违计划,预计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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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6040149

绍兴市柯桥区夏履镇新民村沈某斌强占村民高某条承包的毛竹林40多平方米。

不属实

经核查,高某条所承包的毛竹林地块,已于2022年8月31日与新民村委签订了土地征用协议,协议内容载明征用其竹林土地0.0742亩(2020年计划征用22平方米,2022年实际征用49.5平方米),该补偿金额已到位。目前所涉竹林地维持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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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D3ZJ202406040055

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白洋村安昌路与钱滨线交叉口有家塑料厂,生产作业时排放有毒、恶臭的气体,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希望彻底解决该问题。

部分属实

对该作坊巡查检查,加强该地块的日常管控和整治,确保不反弹、不反复。

1.前期调查处置时,对此地块个人废塑料造粒作坊发出整改告知书,并于2024年5月29日拆除了该废塑料造粒设备,清理原料和成品等相关物资。
2.2024年6月5日,再次现场核查,该作坊内生产废塑料造粒设备已拆除,场地仅作为仓库使用,堆放有部分废旧回收物料和袋装塑料粒子。

1.加强对该作坊巡查检查,要求业主清理废旧回收物料,防止该废塑料造粒作坊死灰复燃。
2.进一步加强该地块的日常管控和整治,确保不反弹、不反复,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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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6040047

绍兴市柯桥区王坛镇东村村民公寓第一排靠山的第二户存在以下问题:1.私下和村民购买山地,开荒种地,砍伐梅子树、香樟树等;2.在家门口饲养大量鸡鸭,还露天搭建一个茅坑。

部分属实

清理违规建筑,做好环境卫生保洁。

1.该地块为村民周某狗通过口头协议向邻居租用的自留地,不存在购买山地行为。经现场踏勘未发现山林开荒及砍伐梅子树、香樟树等情况。
2.经现场踏勘,2023年8月,村民周某狗于邻居房屋前一块空地搭建简易鸡圈,圈养土鸡和鹅,同时于鸡圈旁搭建简易旱厕约2平方米。该鸡圈占地面积约28平方米,圈养土鸡5只、土鹅2只,不属于规模以上养殖范围。

1.出具《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事先告知书》,要求东村村民委员会在6月10日前督促村民周某狗立即清理露天旱厕,搬除存放的粪桶并拆除清理鸡圈,该村民周某狗已于6月7日上午整改清理完毕。
2.加强对村民自家庭院的环境卫生检查力度,重点对家禽散养、积水容器、庭院整洁等方面入手,对检查结果直接体现在村社干部的月度考核奖惩中。
3.通过各类文艺宣传演出、各类民主活动,广泛发动村民主动参与环境卫生,确保环境卫生无死角,引导村民健康文明的环境卫生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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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6040050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兴齐村西徐巷自然村388户的化粪池在389户的大门口东边,有臭气散发,影响居民生活。

不属实

经核实,该化粪池于2016年由齐贤街道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统一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工程建设而成,由第三方公司进行运维,至今无修缮记录。目前该化粪池外观完整、密闭,无破损、堵塞和外溢现象,无异味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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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D3ZJ202406040013

绍兴市柯桥区王坛镇王坛村沙坞自然村后章畈永久农田部分被硬化,违章搭建建筑物饲养畜禽,畜禽排泄物无处理,产生恶臭等问题。原砖厂的位置(一般农田)被堆放了建筑材料。

部分属实

拆除集装箱简易棚,搬离占用草地的建筑材料,恢复土地原状。

1.2022年,王坛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后章畈出租给绍兴农乡时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作农业生产经营。承租人未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搭建一个集装箱简易棚作为农业设施用房,并对简易棚内部分土地进行硬化处理。后因经营不善,无法续租,该简易棚已废弃。简易棚占地面积约230平方米,占用土地性质为耕地。现场未发现饲养畜禽,无异味。
2.“原砖厂”为原绍兴县王坛砖瓦厂,该砖瓦厂关停后,王坛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1年将该处土地流转给浙江晶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用作生产经营,后承租人陆续将一些建筑材料堆放于该地块上,占地面积约4070平方米。经套合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的草地4070平方米,不涉及占用耕地。

1.王坛股份经济合作社于6月19日对后章畈地块集装箱简易棚拆除完毕;原砖瓦厂承租人于6月20日对堆放的建筑材料清理完毕。
2.要求王坛股份经济合作社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及时制止并要求承租人开展整改。
3.加强日常管控和整治,加强执法巡查,不定期开展巡查摸排行动;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整改,避免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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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6050100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集聚区内的印染企业未建配套污水治理设施,废水超标排放;江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严重不足,下雨天偷排污水,对含重金属的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对处理含重金属污水产生的污泥没有单独处理。

不属实

1.2013年以来,纺织染整工业废水分质提标集中预处理在柯桥区印染行业试点,集聚区印染企业不再单独建设废水预处理系统(含铬废水预处理除外),排放的废水由配套的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预处理、以集中预处理出口达标情况作为判断集聚区印染企业间接排放是否达标的评价依据。经调取近三年来江滨水处理公司集中预处理出口监督性(执法)监测数据,均达标,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
2.江滨水处理2024年1—5月份进厂水量均小于设计处理能力,能满足集聚区纳管的66家印染企业排放处理需求,不存在处理能力严重不足问题。
3.目前江滨水处理接纳废水量均未超过处理能力,所有废水排放口均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厂区雨水收集回流至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所有雨水排放口阀门均处于关闭状态,未发现不规范排放口,未发现雨天污水偷排的迹象。
4.柯桥区参与集中预处理的印染企业,涉含铬制网废水的,均已安装有单独的处理设施,重金属浓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江滨水处理,今年以来江滨水处理自行监测六价铬、总锑指标均达标。
5.江滨水处理自身产生的污泥均为一般固废,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铬废水印染企业单独处理后产生的含铬污泥作为危废委托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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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6050073

绍兴市柯桥市来信人对受理编号:X3ZJ202405150046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对有关部门关于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偷排高盐废水的调查结果表示质疑;2.该公司污泥掺烧发电,但用煤比例远大于规定的20%;3.该公司还存在环评报告不合法情况。

不属实

1.该企业环评中无高含盐废水相关内容,执行的废水排放标准中对含盐量也没有作要求。经对该企业纳管废水采样监测,结果符合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对该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时未发现雨水排放口存在偷排漏排的情况,未发现该企业外排废水存在异常。
2.该企业2023年用煤比例为18.6%,2024年1-5月用煤比例为14.4%,均未超20%。
3.该企业环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环评审批的审批主体和审批流程均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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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6060263

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来信人对边督边改编号:X3ZJ202405250019的整改情况不满意:1.鉴湖南院排屋业主非法建造的围栏仅拆除一半,目前还有25米左右未拆除;2.违法建设的电动移门尚未拆除;3.小区原有铝合金围栏未恢复原样,仅使用绿色草皮仿真地毯围住。

基本属实

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状

1.信访件中反映的15、21幢排屋(实为15、20幢)业主违规建造的围栏,福全街道办事处前期调查后共拆除反映区域15、20幢外围栏110米。2024年6月7日经现场扩大调查,15、20幢排屋范围外仍存在围栏约40米左右,系20幢业主朱某建造。
2.现场存在电动移门一扇,长度约8米,系20幢业主朱某建造。
3.20幢业主前期擅自拆除小区原有围墙约40米,拆除的围栏位置覆盖有仿草皮绿毯。

1.目前已拆除剩余围栏,总计约40米;已拆除反映的电动移门。

2.20幢业主已对被拆除的小区原有围墙恢复原状,并将公共区域绿地向居民公众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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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6070213

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古城村陈某梁的湖塘桃源休闲农庄在林地上建违章建筑、非法修建水泥路面,破坏山林植被。

不属实

2023年3月,湖塘街道古城村决定由岭下水库经营权租户湖塘桃源休闲农庄,在不突破原有水库岸线情况下对大坝进行砌磡加固,将原有泥土路硬化并对水库堤坎维修,未发现非法修建水泥路面的情况。同时未发现该农庄在林地上建有违章建筑和破坏山林植被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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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6070138

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车竹线裘村村口林地被损坏,碎石子路边堆放有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破坏生态面貌。

部分属实

清运建筑垃圾,加强日常巡查,杜绝再次发生。

1.信访反映的“裘村村口”地段位于稽东镇裘村村口与车竹线交叉路口附近,周边林地不存在被破坏情况。现场有一处临时堆场,堆场土地经农转用审批,性质为建设用地。
2.信访反映的“碎石子路边”位于稽东镇裘村村口与车竹线交叉口西南100米处,现场道路边有建筑垃圾堆放,主要为周边村民自建房屋修缮、拆除所产生,现场未发现有生活垃圾倾倒

已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管控,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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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6070135

绍兴市柯桥区安昌镇九鼎村浙江振亚热电有限公司内有一家石盆厂存在没有环评批复、噪声污染、化学粘合剂气味刺鼻、生产废水渗漏、水池清理出的淤泥随意丢弃的问题。

部分属实

拆除设备,关停退出;加强管理,防止反弹。

信访反映的石盆厂为倪某个人台盆作坊,未经环评审批,噪音主要来自切割、打磨过程,不涉及化学粘合剂,现场没有明显异味。该作坊废水纳入沉淀池,沉淀池设置有废水回用管道,沉淀产生的淤泥委托第三方单位处理。现场地面有废水跑冒滴漏现象,沉淀池旁有废水满溢痕迹及淤泥随意堆放问题。

1.已于6月8日出具整改告知书,要求倪某限期拆除生产设备,并对该地块进行清退。现生产设备已拆除、地块已清退。
2.加强后续监管,进一步加强该地块的日常管控和整治,确保不反弹、不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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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6070096

绍兴市柯桥区徐某对受理编号:X3ZJ202405170032处理结果存在质疑:1.“修复项目(二期)未涉及信访件反映的《初步评估报告》《补充评估报告》”二期修复工程的招标文件记载一期修复工程系根据两份评估报告的调查结论展开,二期修复工程系一期修复工程的延续。两份报告是二期修复工程的实施依据;2.评估机构将地下水功能认定错误,未按规定进行风险评估;3.举报人所反映的大量违法事实,处理结果中未给予回复,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来信人认为:1.《初步评估报告》编制单位不符合《环境损害赔偿若干规定》第十条的要求;2.二期修复工程没实施必要性且涉及大量违法行为,检测报告未向社会公开;3.评估机构未对污染物进行风险评估就作出按基线修复的结论,地下水超标数据涉嫌伪造;4.2011年嘉兴化工所在区域地下水为Ⅴ类,但《补充评估报告》中同一区域对照点的指标接近Ⅰ类水;5.2020年至2023年案涉地块地下水污染指标和污染物种类不降反升;6.《初步评估报告》《补充评估报告》均未附单位和个人资质,均未签名,均未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科学性进行声明。此后,《补充评估报告》虽然进行了补签名,但鉴定人员资质情况仍然不详,补签名人员与其2020年出具的补充说明的签名人员又不一致。

不属实

1.《初步评估报告》即《浙江嘉业化工有限公司1625m²污水池及周边地块初步环境调查与损害评估报告》《补充评估报告》即《浙江嘉业化工有限公司污水池及周边地块补充环境调查与损害评估报告》非二期修复工程实施的直接依据。
2.目前柯桥区尚未开展地下水功能区划分,报告不是对涉事地块的地下水功能区的划分认定,而是对涉事地块地下水质量的评价。同时已编制完成《浙江嘉业化工有限公司污水池及周边区域污染地下水风险评估报告》。
3.“所反映的大量违法事实处理结果中未给予回复”等问题,在前期信访中已作出回复。
4.《初步评估报告》《补充评估报告》是前期办理嘉业化工污染环境案件时已被法院采信的证据材料。
5.关于修复项目(二期)的实施,是经法院判决开展的,二期修复工程经公开招投标已确定实施单位,目前正在开展修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与二期修复工程相关的检测尚未开展。
6.《初步评估报告》《补充评估报告》两份损害评估报告根据地下水相关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Ⅳ类标准,确认涉事地块地下水遭受损害的事实。两份报告的真实性已经法院当庭质证并采信。
7.因嘉业化工所在区域尚未开展地下水监测工作,无相关历史数据,故《补充评估报告》根据“对照区域”现状数据确定基线。
8.地下水污染具有隐蔽性、复杂性、修复过程具有长期性,出现污染物指标反弹或波动等现象属于正常情况。
9.《初步评估报告》《补充评估报告》等评估报告已经法院当庭质证并被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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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X3ZJ202406100012

绍兴市柯桥区浙江龙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生态环境问题:1.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江滨污水处理厂;2.每天污泥运输车、煤车进出厂区产生大量汽车尾气、扬尘。

部分属实

做好防扬撒措施,减少扬尘。

1.龙德环保目前生产废水建设有3套污水处理系统,根据环评及环保竣工验收要求,企业化水废水、污泥压滤废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至江滨水处理公司处理。企业各类生产废水处理流程符合环评要求,废水在线监测数值未超标。2024年1月至5月污水排放量在核定指标内,水质检测数据在许可排放限值内。经查询龙德环保近三年的监督性(执法)监测数据,未出现超标情况。
2.龙德环保运输出入通道为企业南门、东门。车辆货箱均按要求遮盖篷布,做好货物防扬撒措施,并对货运区域进行定期清扫洒水,厂区内封闭式煤库配有卷帘门、喷雾机、高压喷雾系统以及喷淋装置;封闭式污泥卸料贮存区配有高压喷雾系统,厂区内实行限速,减少扬尘产生。在车辆出入厂区路面存在积尘,车辆出入会产生扬尘。经检测,厂区内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标准要求。

相关部门加强区域巡查,督促龙德环保加强日常管理,进出车辆做好防扬撒措施,在车辆进出频繁时间段加大洒水车、清扫车的运行频次,及时清理路面灰尘,减少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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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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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赞成香林小区现有的垃圾分类房均未规范进行垃圾分类,滋生蚊蝇,环境脏乱差。目前拟在小区22幢楼下新建垃圾分类站,担心出现类似问题。

部分属实

加强生活垃圾投放点日常运维和监督,充分听取周边居民意见建议,科学确定垃圾投放点选址。

1.该小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建设,计划设置8个生活垃圾投放点,已落地7个投放点,其中4个已开始试运行,3个正在建设中。已建成的4个投放点内均配备灭蚊灭蝇设施,试运行期间落实4名督导员,在拟定投放时段内,开展桶边引导和二次分拣工作,同时确保各投放点环境整洁、有序。但居民投放习惯还未养成,分类意识还不够强,个别居民存在垃圾乱丢的现象。
2.剩余1个站点拟选址于22幢附近,但目前还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并未确定最终位置。属地街道办事处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工作,加强垃圾投放点日常运维和监督,避免出现脏乱差现象。

1.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工作,加强生活垃圾投放点日常运维和监督,避免出现脏乱差现象。
2.对赞成香林小区22幢附近投放点选址,充分听取周边居民意见建议,参考建筑物分布、交通状况、服务户数和服务半径等因素,按照便民原则,科学设置,合理布局,最终在赞成香林小区22幢南面安放垃圾投放点位,该点位正常运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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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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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瓜渚湖边上湖中园小区樱花苑10幢户主马某良为扩大房屋面积在房屋周边的地下打了一千多个桩(不清楚是木桩还是水泥桩),污染地下水。

部分属实

违建问题处置到位前,不得继续施工,并将该房屋列入黑名单。

该户主存在擅自扩大房屋面积的违建行为,该房屋未建地下室,未向地下打桩,不存在污染地下水的情况。但因该处房屋扩建部分已与主体结构连为一体,如强制拆除扩建部分将无法保证主体结构安全性,暂未予以强拆。

该房屋违建问题处置到位之前不得继续施工,该房屋已被列入四不予(不予房产登记、不予抵押、不予行政许可、不予提供服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