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74-5/2024-784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29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码: |
00258274-5/2024-78417
国内贸易(含供销)
区商务局
2024-10-2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29 17:18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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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绍兴市商务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商务领域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商务联发〔2024〕9号)等文件,明确家电家居补贴范围与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家电和智能家居以旧换新活动的企业,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及购买电饭煲(压力锅)、空气炸锅、烘干机、净水器、吸尘器、微波炉、消毒柜、空气净化器、除湿机、咖啡机、投影仪、电风扇、破壁料理机、煎烤机、电磁炉等扩面X类产品,按剔除商家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其中对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最终成交价格15%的补贴,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成交价格20%的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智能家居以旧换新活动的企业,购买智能门锁(含智能防盗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照明、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桌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健身设备、智能语音设施(含智能音箱)、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地机、拖地机)、智能洗碗机、智能蒸(烤)机等智能家居产品,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5%享受一次立减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补贴不超过 2000元。
上述对应补贴由参与活动的商家先行垫付。经审核,本次活动符合要求的订单共7906个,由59家商户合计垫付8997184.13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上述拟兑现情况有意见,可向区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1日
业务科室:商贸发展科 联系电话:84126523
附件:家电家居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商家资金审核情况明细表(第一批9月6日-10月7日)
绍兴市柯桥区商务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