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07-5/2023-714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外事办) 发文日期: 2023-12-29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码: 绍柯政办发〔2023〕30号
  • 信息索引号:

    00258207-5/2023-7146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外事办)

  • 成文日期:

    2023-12-29

  • 文号:

    绍柯政办发〔2023〕30号

  • 文件登记号:

    DKQD01-2023-00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1-08 15:28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访问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23〕35号)、《关于印发〈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应急和消防力量一体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绍市安委〔2022〕12号)、《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绍消安委〔2023〕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加强新时代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综合治理、变革重塑、防控风险、共建共享,全面落实消防责任,加强消防力量建设,不断完善消防治理体系。到“十四五”末,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明显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显著提升,有效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到2027年,全区基本实现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为奋力助推我区打造现代化“国际纺都、杭绍星城”夯实坚实的消防安全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将消防安全纳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内容,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落实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每年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大对老旧小区、农村等消防安全薄弱领域的基础建设。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督导,将消防安全履责情况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发挥消防考核指挥棒作用,优化考核办法,突出过程考评,注重解决问题和结果运用,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镇(街道、开发区)要向区政府作书面检讨。(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开发区〕。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镇〔街道、开发区〕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强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充分发挥区消安委、镇(街道)应急和消防管理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谋划部署、督促指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消防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深化区消安办实体化运行机制,抽调成员单位人员进驻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用好考核巡查、督查检查、会商研判、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常态化措施,推动重点领域整治和消防责任落实。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在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中增设应急消防管理应用,提升基层问题发现、隐患排查、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镇(街道)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制度化、高效化运行,及时调整完善工作职责及组织架构,按要求配强工作人员,加强人才队伍、工作保障、运行机制建设,打牢镇(街道)消防工作主阵地。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将符合要求的消防行政处罚权委托镇(街道)处理,按年度分解下达各镇(街道)消防执法量化指标。镇(街道)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及公安派出所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延伸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夯实村(社区)应急消防组织体系,每个村(社区)组建“一组一队一员”(应急和消防管理领导小组、应急和消防综合救援队、应急和消防管理员),统筹救援、监督、宣传等职能一体化。(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委办、区社会治理中心、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

(三)构建消防齐抓共管格局。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开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及时会同相关部门明确新业态领域监管责任,指导、督促本行业系统及所属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消防领域实践应用,积极推动消防安全指挥协调体系、执法监管体系与“141”基层治理体系、“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贯通衔接,发挥好基层治理力量在问题隐患发现中的前端探头作用,提升基层问题发现、隐患排查、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消安委其他成员单位)

三、精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一)强化风险隐患常态治理。结合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人口密度和火灾规律特点,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等级响应制度。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挂牌督办和公布制度,重大隐患问题实行年度挂牌督办,一般隐患问题每月动态督办,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现动态清零。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消防部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聚焦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场所重点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探索建立消防隐患分级处理机制,结合镇(街道)委托赋权执法事项,将易于处理的消防举报投诉件分解到镇(街道)处理。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信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安委其他成员单位)

(二)加快重点场所改造升级。改善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自建房、出租房、园中园、厂中厂等重点区域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因地制宜增设电动自行车“充、停、换”场所,持续推进全链条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集中开展违规住人的生产经营性场所防火分隔改造和防盗窗整治。将重点场所改造升级与“全域治理”“三改一拆”等专项行动结合,对工业企业、合用场所和居住出租房实施相应整改措施。开展轻纺印染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入园规范发展,落实消防安全统一管理。加快推动独居、空巢、留守老人居住场所电气线路和消防设施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

(三)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规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使用,推动高层建筑安装电动自行车入梯监控、消防管网水压监测、智慧用电等设备,统一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将老旧高层住宅改造纳入民生实事等内容,统筹资源和经费,重点解决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和外墙保温材料等方面突出问题。2023—2025年,全区每年改造提升1个以上影响公共安全的高层住宅小区。健全完善社区、业委会、物业单位协调运行机制,督查指导物业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柯桥供电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四)加强消防通道建设。持续推进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住建部门严格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落实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救援口的标识设计、施划工作。通过技术手段对城镇道路限高、街道(公园)隔离装置等障碍设施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一键开启”,确保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消防车快速通行。推动城乡建设及更新改造过程中按标准建设符合要求的消防车通道,推行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方案,将消防生命通道治理统一纳入综合改造提升。加强消防通道综合执法联动管理,探索非接触式、智能化执法,推动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

四、优化消防安全营商环境

(一)创新消防监管模式。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将消防事项纳入相关领域执法监管“一件事”。优化“双随机”抽查模式,强化消防风险评估和行业信用评级结果应用,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风险等级低、信用评级高的企业降低抽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指导式检查等柔性执法制度,加强事前释法、事中说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动态调整发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全面实施告诫承诺制度。(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

(二)加强宣传教育服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科学普及、普法教育、党校培训、职业培训等,行业部门每半年开展不少于1次消防宣传集中教育。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和火灾隐患曝光,到2025年,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综合得分达90分以上。持续推进消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开展“平安大篷车”“敲门入户”“签字承诺”等互动式消防宣传。到2025年,各镇(街道)要建立一支消防专业培训团队,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覆盖村、居(社区)干部、网格员以及群租房业主、规上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全区建成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示范点各5个,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13所。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消防科普教育场馆体系,2023—2025年,力争建成1家省级、3家市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完善消防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推广“隐患随手拍”应用,鼓励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消安委其他成员单位)

(三)提升数智防控水平。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全面促进信息化与消防工作的深度融合应用。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整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信息,共享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完成与市级“智慧消防”应用系统、机构信息互通。建成运行区级智慧消防“智联动”平台,汇集高位监控、电梯电瓶车梯控、高层小区智能防控、小微园区应急智慧管理、独立式无线烟感探测器、市政消火栓水压监测等检测数据,联动消防、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水利、供电等力量,构建智能防控、风险管控、应急调控等应用场景,实现消防治理模式从“业务驱动”向“数据预测”、从“单兵出击”到“兵团作战”的转变。(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气象局)

五、强化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一)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协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消防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和事后追责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以火灾形式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移送查处;消防部门与住建部门要建立审批信息、竣工图纸等信息共享机制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责任倒查协作机制;消防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火灾暴露的消防产品质量问题责任倒查协作机制;消防部门与发改部门要建立信用监管机制,依规将发生火灾的责任单位列入失信名单,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公安部门要配合做好消防部门移送案件的办理,畅通“行刑衔接”渠道,加大执法力度,做到“办理一起、警示一批、影响一片”。(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或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火灾事故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举措。对发生人员死亡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成立由消防部门牵头的事故调查组,按照火灾事故“一案双查”原则,全面倒查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对调查发现存在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要求的消防产品、出具虚假文件等行为,由消防部门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并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及时将线索及证据移交相关部门处罚。对火灾发生、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有直接关联并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消防部门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调查发现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存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建立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公布和警示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火灾事故协作调查。(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消安委其他成员单位)

六、加强综合应急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一)构建统一高效的调度指挥体系。在全区探索推广钱清街道“消地融合”做法,建强区、镇(街道)两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按照“区级不少于20人、镇(街道)不少于6人”的标准配齐接警调度员和应急通信保障人员,对接警调度、会商研判、应急通信、联勤联动、指挥决策等系统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强化智能防控支撑,推动在工业园区、重点商圈、古镇景区等火灾防控重点区域建设高空火情瞭望、单位一键报警和联防联动等智能化系统,全面接入区、镇(街道)两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为每个消防救援站配套建设1套消防无人机舱系统,发挥巡航巡查、火情侦察、辅助决策等功能,实现火情“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目标。建设区级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配齐方舱指挥车、车载可视化平台、语音自主基站、静中通和动中通卫星通讯设备等应急通信装备,将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供电、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资源纳入统一调度指挥体系,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满足“断网断电”等极端条件下处置火灾、台风、洪涝、泥石流等灾害事故应急调度和现场指挥需要。(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柯桥供电分局)

(二)构建专业高效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结合产业结构特点和城镇布局,将全区划分为马鞍、柯中、柯西、柯北、柯南、福兰漓、南部山区等7大救援片区,逐步提档升级镇(街道)综合应急消防救援站,并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在大型工业园区、重点商圈、旅游景区、居民集聚区等灭火救援不放心区域配套建设前置执勤站,全面建成“2+7+13+N”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2个特勤站、7个一级站、13个二级站、N个前置站),逐步实现“5分钟救援圈”目标。瞄准“职业化”“专业化”目标,依托马鞍特勤消防站建设区级特种灾害应急救援中心,按照“特灾救援中心不少于10人”的标准,配齐具有专业资质和丰富应急救援经验的专业技术骨干队伍,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员经费标准的1.5—2倍予以保障,逐步配齐侦检、防护、破拆、救生、支撑、通风、洗消等特种救援装备,配套建设真烟真火、有限空间、建筑坍塌、绳索、水域、危化等模拟训练设施,满足有限空间、危化品、建筑坍塌、高空山岳、激流水域、台风洪涝、地质灾害等特殊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需要。(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

(三)加强应急消防救援人才培育。拓宽社会面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选拔关口,探索与相关职业技术学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输送优秀人才。依托马鞍特勤消防救援站建设入职消防员新训基地,完善各类配套训练设施,健全人员招录、管理教育、业务训练、职业教育、职务晋升、末位淘汰等人才培育机制,进一步提升消防救援人员的职业化技能水平。各相关部门加大对消防救援职业人才的经费支持、典型培树和社会宣传力度,设置专门的奖励和职级评定科目,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消防行业技能、特种灾害救援技术等技能比赛,不断提升消防救援人员技战术水平。(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建设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

七、提升城乡消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一)加强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站点建设。科学编修城乡消防规划,积极融入“多规合一”,将消防安全布局等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等相关规划,并将用地需求纳入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予以优先保障。建制镇应及时编修城乡消防规划,各街道应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设立消防专篇。到2025年,区本级完成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建制镇全部完成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明确消防队(站)用地布局、消防供水建设等要求。根据城镇建设发展需要,采取新建、改建、配建、租赁等方式配套建设消防救援站点,逐步提高消防救援站覆盖密度,缩短消防站到场救援时间。(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政消火栓、消防取水点建设,建立完善消防水源建设管理及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各镇(街道)利用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源规划建设取水平台和引水设施,形成市政管网和天然水源相结合的消防水源体系,提升城乡消防供水能力。实施村级消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将农村消防安全基础设施纳入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内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条件,补齐消防安全短板。到2025年,确保市政消防水源完好率达到100%,农村消防水源设施建设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消安委其他成员单位)

八、完善人员和经费保障

将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运行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按照“特勤站不少于45人、一级站不少于30人、二级站不少于20人、前置站不少于10人、战勤保障站不少于15人、应急消防救援指挥中心不少于20人”的标准配齐消防救援队员,确保消防员数量与灭火救援任务需要相匹配;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为每名执法监督干部配备消防辅助执法文员,按照A类镇(街道)不少于3名、B类镇(街道)不少于2名、C类镇(街道)不少于2名、D类镇(街道)不少于1名的标准为各镇(街道)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配齐消防辅助执法文员,确保消防辅助执法文员数量与执法监督任务需要相匹配;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的工资待遇和保障体系按照《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函〔2022〕21号)予以保障。提高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荣誉,做好政府专职消防员再就业工作,在合同期满后,可以作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优先推荐从事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

九、加强组织保障

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统筹财政资金,拓宽多元投入保障渠道,优先保障消防基层基础建设,确保消防救援经费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加强跟踪分析督办。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区级有关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完善相关政策,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新时代消防安全工作。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