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4-2025年度绍兴市公务出行用车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2023-12-0006)

发布时间:2024-01-11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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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供应商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征集人,受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委托,就“2024-2025年度绍兴市公务出行用车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次公开征集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12-0006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绍兴市公务出行用车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公务出行用车服务是指响应供应商为绍兴市本级、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出行提供用车服务,用于集中出行、会议用车及临时用车等。

   本项目下设置两个采购包(标项):

标项

内容

最低优惠率

1

公务出行用车服务(9座以上包车,含驾驶服务

不低于5%

2

公务出行用车服务(9座(含)以下租赁,含驾驶服务

不低于5%

供应商可选择上述一个或全部标项进行响应,同一标项不得拆分。具体以征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采购人范围绍兴市本级、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第六条之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及机构;

2标项1: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标项2:本标项要求联合体响应,且联合体家数为两家。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备案信息证明。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联合体另一方提供驾驶服务。(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提供驾驶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有投资关联)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标项)

5.标项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标项2要求联合体参与响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支机构)直接参与响应。

三、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5900分00秒(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时间:2024125900分00秒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均在线提交和开启,详见本征集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预算级次最高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征集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公开征集电子采购)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公开征集电子采购):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公开征集电子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②投标(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征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征集)文件;④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征集人)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征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响应)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征集人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征集)文件纸质版;⑧投标(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响应)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投标(响应)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征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⑩具体操作指南:登录后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政采云平台如有更新的,以平台更新为准。(3)招标(征集)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征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新城鼎盛时代大厦43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世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307028

    质疑联系人:梁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307026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财政局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联系人 :张婷婷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69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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