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政务信息公布及新闻信息稿件发布“四审四校”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4-01-10 10:51

信息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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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布、新闻信息稿件发布流程,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工作及新闻宣传工作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涉及发布内容包括我局在门户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平台发布的政务信息、新闻信息稿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性原则。坚决贯彻党的新闻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始终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保持高度一致,传递好党委、政府声音。

2.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原则。以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政务服务建设的最好声音、最美画面、最好形象进行广泛传播。

3.坚持政务信息公布、新闻信息稿件真实性原则。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和提升单位和媒体平台的权威性、公信力。

4.坚持移动优先原则。适应媒体格局、舆论生态变化要求,牢牢把握移动传播特点,及时撰写,及时审核,及时发布。根据不同平台特点,发布内容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图文并茂、富有特色,实现“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

三、审核流程

1.实行源头管理。所有政务信息公布、新闻信息稿件发布均实行事前报备制度,严禁任何未经单位安排和批准的发布行为。政务信息公布、新闻信息稿件发布报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核。

2.完善发布制度。凡未经单位安排、批准的政务信息公布、新闻信息稿件发布不得公开发表。所有新闻作品审核均实行“初审初校—复审复校—三审三校—终审终校”的“四审四校”制度,执行责任人签发制。

3.明确“四审四校”环节程序

1)初审初校

初审初校由政务信息、新闻信息稿件经办人员负责初审。具体职责如下:

对稿件政治性、真实性、规范性把关,审查政务信息、新闻信息稿件是否能够发布,稿件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文理畅通,是否有错别字、多字、漏字,图片、视频是否清晰,图文是否相符,标点是否准确,格式是否正确,所有内容和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2)复审复校

复审复校由局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特殊情况下可授权委托其他负责人临时承担复审复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审查内容是否符合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是否可以发布;进一步核实内容的真实性;审查相关发布口径是否一致。

3)三审三校

三审三校由发布内容所涉及的分管领导负责,特殊情况下可授权委托职能处室负责人临时承担审稿终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审查政务信息、新闻信息稿件的总体质量;确定其最终能否发布;审定重要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协调各渠道发布口径。

4)终审终校

终审终校由局长负责,确保单位所有平台上传发布的所有政务信息、新闻信息稿件准确且发布口径保持一致。

涉及重要报道、舆论报道、敏感或突发事件报道的,发布之前应呈送区委办、区府办、区委宣传部等部门审定。

四、管理措施

1.实行“审批表”留痕。所有政务信息、新闻信息稿件均由局办公室及时填写《发布审批表》。若在终审终校中发现差错与问题的,要及时完成对接与修改。

2.落实监管举措。强化监管,对各平台所上传发布内容进行动态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