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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8 12:00
信息来源:公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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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全拆迁安置项目〈金三角区块城市更新〉(FQ-023-03、FQ-023-011地块)施工监理招标答疑纪要
各投标单位在研究了福全拆迁安置项目〈金三角区块城市更新〉(FQ-023-03、FQ-023-011地块)施工监理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后,各投标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16时前在网上提交了投标提问书,现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提问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
一、对各投标单位提问的回复:
提问1:我省的省监理工程师证书上不体现专业,是否可以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表示?
回答:不可以,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专业不能用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表示。
提问2:招标文件中注明的业绩要求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否可用(有五方主体盖章)?
回答:按招标文件及答疑公告执行,未提供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其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
提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供施工许可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能否采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截图?
回答:投标人资格业绩中的“施工许可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可以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中符合本项目特征的“施工许可信息”的截图证明。无需再提供施工许可证。
提问4、上海地区无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有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且未载明竣工验收时间,只体现证书办理落款时间。该证书是否有效?能竣工验收备案表用吗?
回答:按招标文件及答疑公告执行,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其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中未体现竣工验收时间的,业绩不予认可。
二、对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如下: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备注:
第1点“①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或扫描件;”修改为“①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其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第2点:“②工程业绩时间以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修改为“②工程业绩时间以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其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招标人:绍兴市柯桥区福全未来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