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48-9/2023-678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杨汛桥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3-08-15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码: |
00258248-9/2023-67817
政务公开
杨汛桥街道
2023-08-1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15 16:00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杨汛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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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紫薇路389号
举报投诉电话:0575-81172678
二、执法权限
1.负责抓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综合信息指挥室人员和网格员队伍建设,规范综合信息指挥室运行,做好网格事件流转、交办、处置,开展分析研判。
2.负责抓好辖区内环境保护、村镇管理、人口管理、民生保障、安全生产、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区域性、综合性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3.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
4.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美化城乡环境。
5.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镇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6.履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工作。
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执法程序
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流程图
五、救济渠道
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或5(根据不同条线案件期限有所区别)个工作日内申请陈述、申辩,5个工作日内申请听证;
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权责清单
浙江政务服务网柯桥区杨汛桥街道权责事项清单公示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street/list/listdetile.do?type=0&adcode=330603110000&name=%E6%9D%A8%E6%B1%9B%E6%A1%A5%E8%A1%97%E9%81%93&webid=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