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48-9/2023-678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杨汛桥街道 发文日期: 2023-08-1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码:
  • 信息索引号:

    00258248-9/2023-67817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杨汛桥街道

  • 成文日期: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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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杨汛桥街道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权责清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5 16:00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杨汛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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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紫薇路389号

举报投诉电话:0575-81172678

二、执法权限

1.负责抓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综合信息指挥室人员和网格员队伍建设,规范综合信息指挥室运行,做好网格事件流转、交办、处置,开展分析研判。

2.负责抓好辖区内环境保护、村镇管理、人口管理、民生保障、安全生产、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区域性、综合性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3.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

4.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美化城乡环境。

5.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镇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6.履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工作。

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执法程序

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流程图

 





 


 

五、救济渠道

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或5(根据不同条线案件期限有所区别)个工作日内申请陈述、申辩,5个工作日内申请听证;

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权责清单

浙江政务服务网柯桥区杨汛桥街道权责事项清单公示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street/list/listdetile.do?type=0&adcode=330603110000&name=%E6%9D%A8%E6%B1%9B%E6%A1%A5%E8%A1%97%E9%81%93&webid=832